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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应用“重典”
“中国式过马路”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行人为何要闯红灯?究其原因,不一而足,每个人似乎都有各自的理由。但是无论个人的理由再充分,都不是掩盖闯红灯的不合法性。
行人为何不遵守交通规则而乱穿马路?在我看来,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长期以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没有得以严格落实的结果。时下一些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对行人闯红灯、自行车超载、行人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视若无睹,或者处罚较轻——一般口头警告,鲜有罚款、扣留其非机动车等处罚,于是一些行人在侥幸心理、从众心理、钻空子心理等不良心理支配下乱穿马路。事实上,一个人所做出的行为选择在许多情况下虽然是下意识的,但大多是在成本核算之后做出的理性选择,如果根据乱穿马路者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当然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予以处罚),提高违法成本,我想对于被处罚的人来说肯定是刻骨铭心没齿难忘,下一次过马路时就要三思而行,而不是乱穿马路。
“乱世用法家,盛世用儒家”。“法家”原有冷峻残酷之意,发展至法制理念日益健全的今天,可以引申为严格执法,进而形成自觉守法。也即乱世用重典。要摒弃交通陋习就应该下“猛药”。只有用“猛药”提高违法成本,才可能让市民根治陋习,培养市民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前几年,酒驾习以为常,可是酒驾入刑后,“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在社会上已经形成共识,也已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习惯。用重典治理行人闯红灯,肯定会像治理酒驾一样药到病除,让我们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