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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则消息,说近日北京等地交管部门对中国式过马路开展整治行动,带头闯红灯的行人将面临罚款,北京罚款10元,四川将行人闯红灯罚款提高至50元,西安提高至20元。对于拒不服从纠正、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甚至有袭警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严肃处理。(人民网4月12日)
“不管红灯绿灯,不管车来车往,在路口凑够一拨人就走的’中国式过马路’ 现象的确很普遍”。
面对普遍现象的“中国式过马路”,闯红灯,窃以为,一、罚是一种比较特别有效的方式,什么事只要与经济和法制挂上勾,就有比较明显的效果,中国人许多人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顺酒不吃吃罚酒”,“不讲德行为”和“不自觉遵守”,在许多人身上就像“头皮屑”一样,不好去除,只能靠经济和法制这样的“特效方”祛除,让这些不讲德行为和不自觉遵守者强制性养成一种讲德行为和自觉遵守的良好习惯。
“闯红灯”现象反映的最终还是人们的素质问题,那么如何强化素质提升,一是加强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和美德教育,二是强化国民良好习惯的养成。
在一些人身上,确实存在一些现象,比如随地吐痰,随手乱仍垃圾,不尊重别人的劳动等等,这都是素质不高的表现。我的一位在美国生活了10年的朋友,一次与其在北京一家咖啡店喝咖啡,喝完临走时,见他主动把餐桌清理干净,把喝咖啡剩下的杯子、用过的餐巾纸等统统顺手带走放进咖啡厅门口外设放的垃圾箱内。
他说他这样做是举手之劳,应该尊重服务生的劳动。又说:“在美国,如随地吐痰,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等行为,会受到周围人的鄙视,耻笑没素质。如闯红灯、酒驾、车上打电话等,都会受到重罚,人们的自觉意识非常高”。
我想,我们的文明与发达国家不应该差。如今一切与世界接轨了,国人素质提高是当务之急。
对于不自觉遵守规则的人,一是要思想上说服教育,二是经济上的处罚,三是文明环境的影响。经济处罚对于不自觉遵守规则的人还是有一定效果的。
至于处罚款额的数额,应根据违章次数而定,对于初闯,应在5元额度比较合理,因为对于一些人特别是不懂交通规则的人,象征性处罚,算是违章警告;对于第二次闯红灯,应在20至30元之间,算是轻处罚;对于第三次闯红灯,应在50至100元之间,超过三次以上,每次都是200元, 算是较重处罚。
凡对闯红灯或带头闯红灯的人,交管部门都要让其出示身份证,对其身份进行登记和违规记录记载,交管部门对违章闯红灯的人像给司机违章一样开正规罚单。款项一并上交国库或相关部门。不能把罚款当成某些交管部门小金库,也不能把罚款方式当成非法(或某些违法交管)部门的敛财之道。一但发现,严肃处理。(淡然秋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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