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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杂谈] 禁烟区吸烟拟罚500元,你觉得呢?

发表于 2013-5-2 10:21:3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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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烟区吸烟罚款拟从20元增加到500元!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了解到,我市将于5月14日上午9时30分召开《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地点在市民中心A区4楼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市民可参加旁听并提书面意见。

  根据相关公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汪开国将担任首席主持人。听证事项主要包括个人公民责任、经营管理者责任、销售者责任、违反广告规定责任等6大事项8项具体条款。听证人有4人,包括崔卓兰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李朝晖(深圳市社科院政法所所长)、赵明昕(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伟(深圳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负责人、副教授)。陈述人有11人,其中组织机构推荐代表有3人,分别来自市卫人委、市控制吸烟协会、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另有市民代表8人。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听证会特别设立了旁听安排席,旨在推动更大范围的社会群体及人士参与立法听证会,旁听席不提前报名及限定名额,市民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居住证、护照)于听证会当日9时30分前到达会场便可旁听。如果有好点子,旁听人员还可通过填写调查表提出自己的意见。

  记者了解到,听证事项集中在禁烟区吸烟的处罚金额上。修订草案规定,在禁烟区域吸烟且不听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拟罚款500元。这一罚款额度与现条例的罚款20元相差较大。市政府解释说,考虑到吸烟行为的短暂性及对个人执法的难度,对个人执法以劝阻为主而不以罚款为目的,规定500元的罚款额度主要起震慑作用。

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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