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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我在您这里用了一张假币,今天还给您,对不起。”日前,浙江嵊州市61岁的老人沈国良手里拿着一张百元大钞,很是意外。11年前,在公园摆摊拍照的他曾经收了一张假币;没想到,11年后,有人还了他一张真币,还留言道歉。颇感欣慰的沈国良老人,最终通过当地红会把这“百元良心”捐给了灾区人民。(5月1日《钱江晚报》)
100元钱的金钱数额并不大,但背负了11年的“良心愧疚”却很沉;过去了这么久,悄悄还回一张百元真钞,它的实际价值虽与当年已不可同日而语,可这份迟到的“良心忏悔”,其道德感昭则一点也不贬值。尤为难得的是,把这特殊的“百元良心”捐赠灾区人民,更是增添了一抹独具亮色的正能量。
迟到的“百元良心”并不贬值,一是以其真实感人的一幕,映衬了“知错能改”的同样可贵。11年前的一时糊涂,花出去一张百元假钞,类似的“自作聪明”,在现实生活中可谓并不鲜见;但一种欲言还羞的“副作用”是,许多人未必不会因此而常感心中有愧。浙江嵊州沈国良老人今天遇到的“塞钱补过”,应该不是涉事者的心血来潮,而恰恰表明了哪怕承认一种小过错、小羞耻,有时也需要“多年挣扎”的莫大勇气。
迟到的“百元良心”并不贬值,再是以其“莫以恶小而‘安’之”的道德耻感,用一种“负罪自赎”的积极举动,影响和触动了人们,曾经犯下了某些羞愧之事,并非总是“一失足而成千古恨”;只要承认一时之过,不再自欺欺人,勇于自我解脱,诸如“假钞坑人”之类的负能量,有很多都是可以由“负”转“正”、求得谅解的。
迟到的“百元良心”并不贬值,最值称道的一点,则是以其“多年以来,我愧我羞”的真诚姿态,使得像六旬老人沈国良这样的受蒙被坑者,不断坚持“与人为善”,相信即使蒙受了一时的欺骗与损失,一些“施害者”最终仍会“良心”发现、幡然醒悟。而且,当社会公众看到沈国良老人将“百元良心”捐赠灾区人民的升华事迹后,其对外界所产生的镜鉴引导作用,又岂止是区区百元的效益与能量了?
社会需要正能量,“知错能改”亦好样。媒体报道称,尽管拍照生意已经大不如昔,但浙江嵊州的沈国良老人依然还在公园里摆摊服务。由此我想,对于这颗“百元良心”的故事,老人完全无妨让其继续传播和感染公众。这就是,他在摆摊拍照的同时,可把那张“11年后还真钞得安心”的认错纸条,一并以合适方式展示出来,既表明对“百元良心”的认可,更希望全社会精神文明和道德建设的“明天会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