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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似乎都习惯了中国式过马路。(资料图片)
近日,一场对“中国式过马路”的“围剿”,正在全国各地轰轰烈烈地进行着,与深圳近在咫尺的惠州,也宣布从5月1日起将把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治理,正式纳入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而这其中,最严厉和引人注目的,是深圳对违反信号通行的行人高达百元的罚款——修改后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对违反信号通行的行人最高可处20至100元的罚款。深圳市交警局对“行人闯红灯”分档处罚再作执行标准,再次明确了三种可罚款高达百元的行为。目前,这一处理标准正在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中,如有意见,5月8日可反馈。
分100元、50元、20元3个等级处罚
根据深圳市公安交警局对“行人闯红灯”分档处罚再作执行标准的征求意见,三种行为将被罚款百元: 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引发交通事故的;不服从管理、劝阻的;曾因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被处罚过2次(含)以上的。
罚款“档次”较低的,是其他三种行为:带头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曾因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被处罚过1次的;以及交通高峰期间(工作日上午7-9时、下午17-19时)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除上述情形外的行人闯红灯行为,将处罚款20元。但征求意见亦提出,对违法行为人自愿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执勤交警可以免除其罚款处罚;并分别按照协助执勤60分钟、40分钟、20分钟“等级”执行。
深圳交警法政科工作人员表示,在征求意见时,这既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也是“结合实际”,从而制定的执行标准。
近八成网友投票赞成罚百元
深圳“百元处罚”尽管尚未正式开罚,但已引起外地媒体关注。日前,有北京媒体就曾撰文表示,“一些地方已开始采取切实行动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但深圳等地的做法也被质疑是否真的切实可行。”
但截至昨晚7点,深圳交警目前正在新浪微博上的网友投票统计却显示,投票网友近八成赞成对“行人闯红灯”分档处罚。其中,除“带头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罚款50元”及“协助执勤40分钟”两项处罚的做法赞成率稍低外,其他各项赞成率均在八成以上。
动辄罚款,向来是最遭市民痛恨的事情。然而,记者街头随机采访发现,对行人闯红灯罚20元,大多数人却都表示认可。在红荔路与新洲路口,一位正违规匆匆横穿马路的黄先生,竟也表示支持应罚款,他表示,有时闯红灯就是为了急着办事,如果开罚,自己肯定不会乱闯红灯,“我也知道这不文明,但这东西也是随大流。一个人闯,等下你得给车撞死,大家都走就你一人傻站着等,人家会觉得你是神经病。”
建议多劝导多提示
“如果罚款就能制止这种行为的话,那定到1000块岂不是更有效?” 深圳律师李志勇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行人闯红灯的处罚,严格来说是行政处罚,拒不接受的话,可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处理,但还是以教育为主比较合适。”
在他看来,罚款固然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有关部门还是要切实做好行人不要闯红灯的教育工作,让市民明白闯红灯的害处,以劝导为主,罚款为辅,而且罚款也要“公平”——闯红灯经常是因为有几个人“带头”,“不能只罚带头的人,要罚就全部一起罚。”
网友“papago”建议,在台湾当年的做法是“不罚钱,去上课”,每天选几个闯红灯状况严重的路口,各派一部大巴停在附近,上面装几部电视,凡是闯红灯的行人就请上去看交通安全录像,一个小时看完后还要做考试,考试及格才能离开,否则还要继续看录像。这个办法很有效,在台湾很少有行人闯红灯。
在南京长大的姜小姐则建议,深圳不妨学习南京的做法,在主要路口设置信号灯语音提示器,红灯亮起时,悦耳的女音会不断自动响起:“现在是红灯,请不要冲红灯”,提醒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有基层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一旦开罚,最头疼的就是遇到被处罚的市民不合作,有城市交警上街执罚,就遭遇市民声称没带钱,最后只能教育了事,“如果交警都站在路口抓闯红灯,我觉得网上有个比喻挺形象:就像在玩老鹰抓小鸡,一群小鸡跑光了,最后老鹰也累死了。”
对此,有网友建议,如果行人拒不交罚款,或当场跑掉,交警或可采取一些措施,比如,让闯红灯者在红灯下罚站,这样能起到警示作用,让其他过马路的市民引以为戒。
如您对处罚标准有任何意见、建议,可通过下列方式反馈:
1.新浪微博@深圳交警
2.电子邮箱:szzmcfzk@163.com(深圳政秘处法制科)
3.电话:0755-84469091 房警官,工作日上午9-12时、下午14-18时;传真:0755-83162822
4.信函: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深圳市公安交警局8楼法制科收。
□专家支招
尽快科学规划行人过马路信号灯
行人闯红灯成因复杂,一味指责行人有失偏颇。”清华大学交通工程设计研究所所长石京认为,行人闯红灯,除了自身原因外,还受到外部环境因素影响。
石京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道路越修越宽,导致红黄绿信号灯的周期越来越长。一般认为120秒以内的周期才算合理,但目前很多路口都超过了这个时间。为保证直行、左转、右转车辆快速行驶,行人绿灯时间被随意压缩。人们等得着急,车辆越积越多,这无疑加剧了闯红灯现象。
另外,由于设计不合理,一些城市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城市立体过街设施使用率较低,增加了平面路口的交通量。“如果过街天桥远离路口,走天桥过马路太费劲,行人就会宁愿在路口闯红灯,也不愿意走天桥。”
中国式过马路该如何破解?石京认为,当务之急是尽快科学规划行人过马路信号灯。可以借鉴国外多段式信号灯,并在路中央设置安全岛。
另外,地下空间在改善交通方面的作用值得进一步开发,特别是在人流量较大的地区,要坚持从方便行人的角度规划建设更多地下通道。“很多基础研究表明,只有从人们的行为需求出发去规划和设计交通设施,才能提高使用率。”
□网友辣评
@贝贝熊:管理部门不按规则出了一张牌,行人也许就不按规则出1000张……
@黑玛丽:若被罚者声称身无分文,到时候你还得给他提供盒饭不是?
@我只喜欢你:对于暴力抗法的人当然应该处于控制,并加强处罚力度,视情况而定,危及警员人身安全的直至当场击毙。
@春春的春:当然有些地方交通信号灯设置不是百分之百合理,有些偏远的地方可能还没有很好的交通标志标识,但这不妨碍一个人有基本的交通安全意识,开车礼貌行车,走路尽可能注意安全,尽可能不妨碍别人通行,是一个有品行的人基本认识。
□新浪网友投票结果
84.8%
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引发交通事故的,罚款100元
88.7%
不服从管理、劝阻的,罚款100元
87.0%
曾因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被处罚过2次(含)以上的,罚款100元
82.8%
带头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罚款50元
80.4%
曾因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被处罚过1次的,罚款50元
84.1%
交通高峰期间(工作日上午7-9时、下午17-19时)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罚款50元
79.2%
除上述六种情形外,对行人违法罚款20元
83.6%
违法行为人自愿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执勤交警可以免除其罚款处罚
80.4%
对上述一、二、三项需要协助执勤60分钟
78.4%
对上述四、五、六项需要协助执勤40分钟
82.1%
对第七项需要协助执勤20分钟
三种行为将被罚款百元
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引发交通事故的;
1
2
不服从管理、劝阻的;
3
曾因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被处罚过2次(含)以上的。
来源: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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