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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 买菜时多拿了几个保鲜袋 7旬老翁被商场保安扣留罚款

发表于 2013-5-7 08:10:4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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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宝安石岩的七旬老人陈先生到商场购物,多拿了商场几个保鲜袋,结账离开时被商场两名保安认作偷窃,并且要求交罚款才能离开。在双方协商“罚款数额”中,对方不让老先生坐下,还没收了身份证与手机。老先生无奈交了身上仅有的200元钱才拿回身份证与手机离开。

1

当事人

被“扣”在办公室 三小时

陈老先生介绍,4月30日早上7时许,陈老先生带5岁的孙女到佳得乐商场采购生活用品和蔬菜。他觉得手提袋有些勒手,于是顺手拿了两个保鲜袋缠住手提袋的提手,在收银台结账时被两名自称保安的人拦了下来,对方认定他偷窃商场的保鲜袋,要他交5000元罚款才能离开。他表示没有带钱,那两名“保安”就将他与小孙女带到一个办公室,3小时后他才得以离开。

至于办公室中的情况,老先生介绍说,期间,一名保安还拿出手机拨打电话,说是派出所的人,老先生接听电话,对方也认为他偷窃商场物品要交罚款,老先生表示愿意去派出所处理,双方又陷入僵持。之后,对方没收了老先生的身份证和手机,不允许他与外界沟通,并且不让他坐。老先生自称,进去一两个小时还站着,就搬了个凳子想坐下,不料一名保安突然抽掉凳子,老先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对方还拉住他的双肩衣领,连地面也不让他坐。最后,对方见老先生确实拿不出那么多钱,就写了一份声明让老先生按手印,再交200元钱才能离开。老先生说他没戴眼镜,对方写的什么也没看,当时身体也不适,无奈掏出身上仅有的200元钱给对方,在那张纸上按了手印,拿回手机和身份证离开商场。

回到家后,陈老先生并不想将此事闹开,在感到下半身不适的情况下独自到药店买了药。没想到昨日,陈老先生的身体更加不适,他只得将此事告知儿子。随后,他儿子和他一起到佳得乐商场与相关负责人协商处理,并且向官田派出所报警。

2

商场

将积极处理协商赔偿

佳得乐商场的店长周先生说,他事先也不知情,还是经警方了解后,他才得知整个事情的经过。据他介绍,那两名带老先生去办公室的人员确是该商场保安,其中一名为保安队长,另一名是便衣保安。当时那名便衣保安发现陈老先生拿了商场9个保鲜袋塞进口袋,就与保安队长一起将老先生带到办公室。至于其中发生什么,他也不知道。

该店长说,对于老先生所说在办公室呆了3小时,他调监控看过,老先生进办公室的时间是8时20分,出来的时间是9时16分。同时,他也对两名保安的行为非常不满,他说商场的保鲜袋是不收钱的,只不过陈老先生拿得多了,保安就将他认为是偷窃保鲜袋了。派出所处理完此事后,商场也会对那两名保安采取相应的处罚。

对于陈老先生赔偿要求,该店长称,已与商场老板沟通过,商场方面将会以积极态度来处理此事,不仅要在老先生的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协商医药费问题,有必要还会亲自上门致歉。

回到家后,陈老先生并不想将此事闹开,在感到下半身不适的情况下独自到药店买了药。没想到昨日,陈老先生的身体更加不适,他只得将此事告知儿子。随后,他儿子和他一起到佳得乐商场与相关负责人协商处理,并且向官田派出所报警。

3

警方

调查结果 和当事人 说辞有出入

对于此事,宝安公安分局官田派出所介入调查,发现该老先生拿走商场9个保鲜袋,在商场办公室呆了一个多小时,同时,保安要的罚款是300元,这与老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存在很大出入。

派出所本想让双方协商处理,但陈老先生的儿子不同意,官田派出所只好依法对其中一名保安调查询问后,以敲诈勒索罪报宝安分局法制科审批,但宝安分局法制科依法调查后,认定保安的行为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一是抓住偷窃处以相应的罚款是该商场一直以来不成文的规定,其二该保安将老先生交纳的罚款已经上交,并没有私吞,官田派出所将此事定为民事纠纷,建议双方再另行调解。派出所同时也告知陈老先生,保安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行为,如果对商场管理方式不满意,可以向相应的管理部门反映。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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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08:30:42 | 查看全部
保安做法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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