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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杂谈] 网帖举报局长以权谋私、玩弄女性 南山民政局回应

发表于 2013-5-7 08:23:3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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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在南山区学府路和月亮湾大道交界处,看到了网贴提到的广告牌,上面张贴着商业广告。

近日,深圳某网站论坛有网友发帖报料,举报现任南山区民政局局长无证经营商业广告牌5年之久,利用手中权利玩弄女性并安插多名亲属到民政局工作。该网帖内容详尽,并列出多个问题进行质疑。昨日下午,南山区民政局回应称网帖内容不实,并针对网帖内容逐条进行回应。

该网帖题为“举报南山区民政局张XX局长”,发帖人网络ID为“gdszshenzhen”。据该名网友报料称, 2009年,张XX以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需要宣传双拥工作的名义,在南山区学府路与月亮湾大道交会处深圳市南山区火车西站停车场上空,竖立了一个大型的广告牌招租。此广告牌设立以后,便一直以商业广告内容卖广告,从未涉及有关双拥的内容广告展示。

该网帖还提到,此广告牌没有在工商城管部门登记注册,曾被深圳市城管局查办过,张XX请查办人员吃饭,同时负责双拥工作的干部出具此广告牌南山区双拥宣传广告证明,查办人员就不了了之。网帖中还透露了市城管局负责查办此事的工作人员姓名及电话,以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发帖人质疑,广告牌经营时间长达5年之久,租金流向哪里?如果此广告牌由南山区民政局经营,每年租金收入应该在财务里入账,政府部门做生意是不合法的;据查该广告牌一直由深圳市升阳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此广告牌没任何登记注册,竖立5年之久,据悉年租金265万元。

据了解,根据户外广告设置相关规定,设立户外广告牌,申请人须向市城管局提交审批文件,审批通过后,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户外广告登记。

记者根据网帖中的电话,联系上了市城管局曾经负责查办此事的梁姓工作人员。面对记者的追问,该名梁姓工作人员称自己目前已不在原来工作岗位,而且事隔多年,记不太清楚是否曾办理过此事,随后便将电话挂断。

南山街道城市综合执法队则表示,几年来确实曾接到过相关投诉,举报该块广告牌违规经营一事,执法队前往了解情况时得知,该块广告牌由南山区民政局竖立,宣传公益广告。南山执法队一名人员表示,设立公益广告招牌不同于商业广告,执法队在得知情况后,就没有进行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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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7 08:24:30 | 查看全部
南山区民政局 回应网帖内容

针对网帖匿名举报一事,记者于昨日下午前往南山区民政局核实相关情况。不过,记者来到民政局局长办公室时,却见办公室大门紧锁,该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局长外出向领导汇报工作去了。记者表明来意后,该局办公室一名何姓主任接受了记者采访,并针对网帖中涉及的内容逐一作出回应。

问题一:

公益广告牌打商业广告

网帖称,2009年以南山区民政局需要宣传双拥工作的名义,在南山区学府路与月亮湾大道交会处深圳市南山区火车西站停车场上空,竖立一个大型的广告牌招租,此广告牌一直以商业广告内容卖广告,从未涉及有关双拥的内容广告展示。

回应:2009年底,南山区展开双拥模范区评比工作,因为双拥模范区评选标准规定,每个评比单位必须设立两块户外广告牌宣传双拥工作。为此,南山区民政局找到具有户外广告经营资质的深圳市升阳升广告公司,与升阳升广告公司达成两个月的合作意向,在学府路与月亮湾大道交会处设立广告牌,两个月到期以后,合作关系就自动解除了。至于该广告公司其后的经营行为,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备案,属于企业自身的问题,与民政局没有任何关系。

问题二:

不择手段非法解聘雇员?

网帖称,张XX在任时,为了安排情人刘某进入民政局工作,强行将雇员周某解雇。周某不得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虽最终打赢官司,但是张局长不顾一切后果,仍将其解聘。

回应:网上所反映的情况并非事实。何姓主任表示,张局平时作风严谨,根本不存在网帖中所说的有情人刘某一说。内容中所提到的周某属于劳务派遣工。周某之所以被解聘,是因周某的合同期满,民政局决定不再与其续约;其次,周某打官司的对象并不是民政局,而是与局里的另一名雇员之间的私人纠纷,这些到法院都有卷宗能查得到。

问题三:名下有多处豪宅?

网帖还举报称,张XX名下拥有多处豪宅。据了解,其豪宅遍布广州、香港、深圳等地,据估计多处房产市价超过3000万,仅位于南山区滨海之窗小区的一处房产,住房房产局登记是80多平方米,经过张XX加层和扩建后,变成近300平方米的豪宅,市值达1500万。

回应:局长是部队军人转业,第一套属于部队分配的军房产,局长离婚后便将此房产给了原配。针对网帖传言的香港房产以及南山区滨海之窗的豪宅,何主任说,经询问过本人,局长的第二任妻子是香港人,其位于香港尖东的房产是女方婚前财产,至于滨海之窗的房产,则是2005 年局长与第二任妻子共同购买,属于共同财产。局长与第二任妻子离婚后,这些房产均已不在他本人名下。

问题四:

利用职权为亲属安排工作

网帖中提及,张XX自2007年就任民政局局长后,利用手中的权利,先后安排妹夫、情人、亲属、朋友等到民政局工作。

回应:2007年底,张局长调任到民政局当领导。在任期间并没有安排家人或亲属在民政局工作。据了解,张局长的妹夫目前在南山区一家福利农场工作,但该农场属于区属福利企业,是独立经营,不属于事业单位,与民政局之间没有上下级管理关系。此人如何进入到该企业工作?何主任解释称,张局长的妹夫通过该福利农场的公开招聘,最后竞聘上岗的。目前,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中并没有张局长的直系亲属,网帖称安排亲属进入民政局工作一说,纯属空穴来风。

问题五:

公车私用占用国家财产?

网帖称:张局长到民政局上任后,一人占用三辆公车,下属员工敢怒不敢言。

回应:张局长在调任民政局领导之前,曾任职南山区常委武装部长,可能是工作原因,当时张局长使用的军牌车辆,在担任民政局领导后,便没再使用。2011年 ,南山区统一给分配的公车,目前,张局长使用的只有一辆公车,而并非网上所说的一人占用三辆。

问题六:

政府工程转包他人牟利?

据网友报料,婚姻登记处大楼建设、装修初始,张XX为了逃避投标,拆散分包给他人,从中合谋利益。

回应:何主任解释,南山区内的行政大楼建设,包括婚姻登记大楼,都属区住建局和工务局进行公开的招投标工作,统一安排并建设、装修,等工程建成后才将使用权交付给民政局,民政局在建设过程中无法干涉,因此网上所说的内容完全不符,更不可能将建设和装修拆分包给他人的情况存在。对此,何主任表示,网帖发布的内容严重失实。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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