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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员工带薪休假企业或将被处罚

发表于 2013-5-11 08:58:0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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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起的调查显示,除公共假期外,有超过六成人不能享受到带薪年假。 CFP供图

  山东省有关部门下发通知

  日前,山东省人保厅、省发改委、省旅游局、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指出将执行带薪休假的情况纳为企业劳动保障年检内容,并作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文明单位”的重要考核内容。《通知》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舆论将其解读为“强制带薪休假”,认为山东省政府这回动了真格。

  “(山东)这种规定没什么用,作为企业,我们还是按照市场规律来。如果‘招工难’,不用政府说,企业也会千方百计讨好工人,不用说休5天带薪假了,就算再多休几天也没问题。如果劳动力市场供应过剩,‘就业难’,企业自然就有了话语权,工人们的腰杆也不可能硬得起来,生怕丢饭碗。就算我们允许他休假,他也未必愿意休,更何况不少工厂都是计件考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主向记者分析了“强制带薪休假”制度对企业的影响。

  “说实在的,如果招工不难,我们就算统一给员工休带薪假,或者给他们付那几天的3倍工资,也总有办法把这部分人力成本找回来,比如,一个工人原本年薪3.65万元,如果他坚持要休5天带薪假,在第二年谈用工合同的时候,我完全可以把他的年薪下调到3.6万元。”他坦言,每名企业管理者心里都有本清晰的“用工账本”。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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