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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开始,36022位人才安居扩大试点租房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将通过市住建局、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市住建局提醒,符合申请条件还未提交材料者,仍可向市租赁中心补报。
今年1月14日,深圳市住建局启动了人才安居扩大试点租房补贴的首次受理工作,根据申请资格要求,申请人应为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单位员工,正高级职称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未满41周岁,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截至3月15日,经初步核查,全市共有36022位申请人符合人才安居扩大试点租房补贴发放条件。
市住建局表示,从今天开始至5月21日,所有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将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人才租房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请及时向该局反映。一旦确认投诉举报信息属实,该局将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扩大试点单位存在故意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人才安居试点资格。
据介绍,此次租房补贴发放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申请人年龄条件以2012年1月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本次申请人在职情况、拥有住房情况、家庭成员情况等,以2012年12月3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
租房补贴标准:
(一)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2000元/月;
(二)具有副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1500元/月;
(三)具有博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1000元/月;
(四)具有硕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500元/月;
(五)具有学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200元/月。
高、中初级人才领取租房补贴的期限不超过3年
来源: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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