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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 29万儿童申请健康补贴 非深户籍3—6岁儿童凭证可领

发表于 2013-5-17 13:48:2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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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商报刊登《申请手续复杂 家长希望简化》一文,引发市民讨论。昨日,市教育局回应称,非深户籍在园儿童申报“健康补贴”时需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是依照市人口管理“1+5”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的。截至2013年5月14日,全市约有287441万在园儿童的监护人在网上进行了申报,各所在幼儿园已进行初审。

经市政府同意,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对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各类幼儿园就读的深圳户籍和符合《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人口管理“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3~6岁在园儿童提供健康成长补贴(以下简称“健康补贴”)。

市教育局表示,依照市人口管理“1+5”文件的有关规定,非深户籍在园儿童申报“健康补贴”需符合的条件之一是“父母持有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发放的《房屋租赁凭证》”。该条款的依据为人口管理“1+5”文件之一的《深圳市暂住人口证件和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规定:“居住于出租屋的暂住人员,应由出租人在暂住人员入住后3日内带领暂住人员到所在地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申报暂住户口,并办理暂住证。出租人、承租人的租住责任按公安部、广东省和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为使在园儿童能够顺利申请“健康补贴”,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

首先,市教育局研制“深圳市在园儿童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在园儿童家长可在网上申报“健康补贴”,同时要求各幼儿园安排专人和专用电脑,为有需要的儿童家长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均设置了专用热线电话,接受市民咨询,为民解答疑问和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其次,市教育局联合市卫人委联合印发《深圳市卫人委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共同做好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工作的通知》,将在街道办理计生证明改为在社区工作站登记计生相关信息,简化计生信息办理手续,方便了家长。

最后,在“健康补贴”申报过程中,市教育局多次召开各区协调会议,研究落实便民措施,及时处理申报中出现的问题。当网上申报截止后,发现有少部分幼儿园和家长未完成审核或未及时办理有关材料,市教育局又开通申报系统,为幼儿园和家长进一步提供便利。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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