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667|回复: 15

跟贴“技术比武”:技术比武,拒绝“专业运动员”

发表于 2008-9-10 09:44:3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跟贴“技术比武”:
        员工声音:技术比武,拒绝“专业运动员”
        9月9日,重庆能源集团逢春煤矿通风队监测工陈杰接到队里的通知,今年公司举行的监测工岗位练兵,矿上又推荐他去参加。这个消息让陈杰郁闷了很久——去年好不容易才没去参加,今年怎么又想起我了?
        陈杰干瓦斯监测工已经有8年了,从2003年到06年,矿上每年一次的岗位练兵、公司两年一次的技术比武,他都参加了。2005年8月参加重庆煤炭集团组织的监测工技术比武,他还拿过“技术标兵”。这么多年比下来,他觉得累。
        “矿上没有更好的人选吗?”我提出了疑问。“是的。去年队里也推荐了两位新手去参加,结果成绩不好,被领导训了一通。因为参加比赛这不单是个人成绩问题,还关系到矿上的荣誉。”
        “我参加了几年的技术比武,2003年和我在一起比赛的12位同行,听说到去年都还有5个在参加比赛。他们自称‘专业运动员’,是为单位争荣誉来的。”
        “经常参加技术比武不好吗?”“对自己来说,业务上肯定有提高,成绩好还可以得到一笔不菲的奖金。2005年我就是因为拿了集团公司的‘技术标兵’,当年被矿上评为‘星级人才’,得了2000元奖金。”
        “但是,对监测工整体的技能提升,是没有多大益处的。”他说,矿井瓦斯监测技术更新比较快,今年我们矿就对瓦斯监测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现在用的KJ90NB型宽带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集安全监控、生产监控、人员定位为一体,以工业以太网为信息传输平台,可靠性和安全性都有了较大提高,技术含量也高了。因此如果专业技术只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对矿井的安全生产肯定是不利的。
        “那你认为该怎么办呢?”“技术比武主要目的是提高员工的整体技能,我认为,像我们这种全公司只有50多人的瓦斯监测工,参加比武的人员各单位至少每年换一人,个人最多连续参加两届,这样就可以培养更多的新人,达到共同提高技术水平的目的。只是几个‘专业运动员’参加,太没有意思了。”
        作为参加多次技术比武的‘专业运动员’,陈杰的话道出了技术比武的真谛——要想达到以比武促进员工学技术的目的,必须拒绝“专业运动员”。(张登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10 15:18:43 | 查看全部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现在许多企业的技能比武都偏离了竞赛的初衷,应该引起重视。必竞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才是企业培训的重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10 15:23:56 | 查看全部
拒绝“专业运动员",大家技术水平都提高了才能真正实现没有“专业运动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10 15:37:47 | 查看全部
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9-10 16:09:48 | 查看全部
引用第1楼szykwang于2008-09-10 15:18发表的  :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现在许多企业的技能比武都偏离了竞赛的初衷,应该引起重视。必竞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才是企业培训的重点。
     谢谢老师的点评。技术比武不应该是为单位争荣誉,提升员工整体素质才是目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9-10 16:11:38 | 查看全部
引用第2楼方向于2008-09-10 15:23发表的  :
拒绝“专业运动员",大家技术水平都提高了才能真正实现没有“专业运动员",
     谢谢方向老师的点评。专业运动员就是技术比武的一个怪现象,应该杜绝才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9-10 16:13:08 | 查看全部
谢谢 jiangwei老师,请多提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10 17:15:06 | 查看全部
好稿,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9-10 17:30:14 | 查看全部
谢谢耀杨,向你学习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10 17:34:15 | 查看全部
好帖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