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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杂谈] 教育更需 “膳食委员会”式的经验

发表于 2013-5-22 07:49:0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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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即是一缩微型社会,要培养未来的合格公民,就应有意识地将公民知识的“课堂”转化为公民实践的“基地”,引导学生建立对“何谓公民”的经验理解,而不光停留在空洞的概念中

今年5月20日是中国学生营养日。据报道,为了确保饭菜质量,深圳中学学生处负责人表示,该校由学生自发成立了膳食管理委员会,在饭堂专门设置了学生监管台,并每天安排学生值班。

前不久,深圳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的一名学生,因为学校饭菜质量差,在微博上质疑校长与食堂之间存在利益纠葛,校方为此曾决定要将这名学生开除。晶报曾就此事发表社论,指出学生遭开除是校园版因言获罪。这件事也从侧面反映出学生对伙食质量的要求,学校有必要进一步畅通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渠道。

如果说,在学生因质疑学校伙食质量而差点遭开除一事中,学校与学生之间显得尊卑有别,从学校为确保饭菜质量允许学生自发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的做法中,我们则看到了学校谋求一种更平等、更密切关系的努力。以前,由于对学校食堂伙食的质量、口感、价格甚至卫生情况不满意,又缺少发表意见的有效渠道,一些学生宁愿到学校周围摊点就餐。

虽说质疑学校管理事务并提出异议乃是学生本身的一项权利,在现实中却总是被变相剥夺。出于传统的教育理念,教育者习惯了将学生视为“戒尺”下的受教育者,往往忽视了后者的独立人格与能动性。而与此观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民教育的目标是要培养出一个个具有批判精神的独立公民。

可以说,有什么样的社会前景就应该有什么样的学校教育。学校的公民教育不能光停留在书本与说教层面上,还应充分结合社会生活,逐步改进学生经验,正如美国著名教育家、哲学家杜威所说,“教育即生活”。从某种程度上说,校园即是一缩微型社会,要培养未来的合格公民,就应有意识地将公民知识的“课堂”转化为公民实践的“基地”,引导学生建立对“何谓公民”的经验理解,而不光停留在空洞的概念中,从而养成公民品格,承接未来生活。而学校允许学生自发建立“膳食委员会”,无异于为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公民教育课。

从学校一次小小的开明举动中,既能够见到学校作为受监督方的十足底气,学校对敢于挑战自己权威的学生不再动辄规训、打压;从中亦可以发现一次教育思路的细微转变,这是一种可贵的转变。

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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