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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体报道,一家有几十名职工的国有企业,为了调动职工积极性,未经上级公司批准,7年间给职工超额发放1664万余元奖金。该公司总经理后被一审认定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看到这则消息后,笔者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1664万余元奖金的出处,企业的工资总额、企业绩效等均有明细可查询,国有企业在完成绩效指标后,超额利润按规定需要上缴上级单位。而这个企业却能通过某种渠道为员工发放超额奖金,这就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无视规章制度,私自建立“小金库”的典型违纪事件。
员工超额完成了绩效,多发一些奖金无可厚非,但前提是企业通过正规渠道向上级单位获取,而不是私自建立“小金库”进行发放。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资金管理方面,国有企业都有十分严密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的有效执行,对于确保资金安全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笔者认为:制度不是挂在墙上的摆设,避免国有企业出现“小金库”现象,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从业教育。“头羊迷途,群羊不返”,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从业教育的领导效应,把对“一把手”的从业教育摆上突出位置,消除基层管理人员在企业管理过程上的认识误区和行动偏差,使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管好自己、带好队伍。
二要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一个企业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作风好坏、能力强弱,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采取有力手段加强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管人、管钱、管物等关键部门用权行为的监控。通过巡视、考核、公告、公示等制度,提高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要加强对制度执行力的监督。制度的制订就是要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提高执行力从制度建设开始,落实在违规的追究上,加大检查及违规追究力度,才会有效。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企业“小金库”现象要不得。员工超额完成绩效,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通过正规渠道向上级单位反映,通过专项资金拨款或提高工资总额控制等方式留住人才,助力企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