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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常识:什么是劳动争议?

发表于 2013-5-24 20:52:4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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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常识:什么是劳动争议?

答:劳动争议,即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劳动合同,围绕劳动关系的产生、变更、解除、终止或续订而发生的纠纷。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特定的,即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如果是因为劳务关系或行政人事关系产生的争议便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或引发劳动争议的事实必须是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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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4 20:53:37 | 查看全部
维权小常识:不要到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求职

  劳动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规定,职业介绍机构分为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其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机构开展职业介绍活动,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其中,属于事业单位的,还应到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办理事业单位登记或备案;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属于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明示合法证照、批准证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名称和监督电话等。农民工到职业介绍机构求职时,应注意观察该机构是否有合法证照、批准证书,不要在没有合法证照、批准证书的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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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4 20:54:23 | 查看全部
务工者维权“三字歌”节选

务工者维权“三字歌”节选:“职介所,分两种,慎选择,莫盲从。求职时,看资质,许可证,应真实。职介方,不守约,人社局,把理说。进单位,先签约,责权利,要明确。工资数,按月算,不少于,最低限。正常班,八小时,每一周,五天制。要加班,多付钱:正常日,一倍半;休息日,两倍钱;法定假,三倍算。正常日,要加班,限一时,不放宽;因特殊,需延时,三小时,莫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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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4 20:55:12 | 查看全部
消费者申诉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受理消费者申诉的案件。消费者申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诉方;

(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下列申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1)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2)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3)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4)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理侵害超过一年的;

(5)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6)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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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4 20:57:20 | 查看全部
工伤维权流程简述

  工伤维权流程要点如下:
  先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受伤职工应当对是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即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
  1、领取工资或劳动报酬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卡等;
  2、单位同事或共同劳动人员的书面证明等;
  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受伤职工或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申请认定的职工或其亲属对劳动部门所作出的不认定为工伤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受伤者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的(指认为劳动能力伤残等级过低),可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注意必须在收到初次鉴定之日起15天内提出。

     落实工伤待遇
     1、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和费用由工伤保险机构核定并支付。
     2、受伤职工对用人单位落实工伤待遇有异议(包括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各项费用),受伤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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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8 14:42:23 | 查看全部
多学习学习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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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0 18:00:35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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