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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 深圳前海土改创新:  实行土地出让弹性年期

发表于 2013-5-27 10:37:1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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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王蕊)前海合作区入区政策宣讲会昨日举行,112家企业代表与会了解前海优惠政策和入区相关手续。

前海管理局招商联络处处长戎卫华在宣讲会上透露,前海土地改革将打破国内目前以法定最高年限一次性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制度,实行弹性年期。如目前国内商业用地法定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而在前海,这个期限或是20年。

日前获批复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管理改革创新要点》指出,前海土地批租实行弹性年期制度,区分自用或出售两种情况。自用部分可以分期出让、分段计收地价方式供地,根据产业特点和拟引进项目情况,合理确定首段年期和分段年期安排;出售部分将按法定最高年限出让。

《要点》还提出,自用部分原则上10年内不得转让,出售部分原则上5年内不得再转让。经前海管理局批准可以转让的,转让方应将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上缴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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