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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菜剩饭应该被处罚吗?

发表于 2013-5-31 16:49:3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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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武汉将对宾馆、饭店、餐馆、学校食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的剩菜剩饭制定处罚办法,目前正处于征集市民建议、意见阶段。(5月29日《武汉晚报》)

不浪费有优惠

或许更实在有效

对于浪费行为,我们似乎最多报以道德谴责,无论是作为个人还是餐饮单位,并无权力处以金钱或者人格上的惩罚。而且,一旦站在道德高地将这类行为置于“人人喊打”的境地,恐怕喊打者自身也将陷入道德困境。

处罚剩菜剩饭者的举动并不少见,许多自助餐馆都规定所剩食物超过一定量后就会罚款。然而,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只有执法部门才有行政处罚权,餐饮单位没有对顾客罚款的权力,至多可向违规顾客收取违约金。违约也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顾客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食量有清醒认识;餐厅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了必要的服务和提醒。

顾客进入餐饮场所就餐消费,点多点少、吃多吃少都属于个人行为。在对饭菜和服务进行付费以后,饭菜就属于私人财产,在不对他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前提下,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其处理方式。从“文明餐桌”行动到出台规章制度约束浪费,武汉市文明办在引导提醒市民文明就餐、合理就餐方面用心良苦,也颇有成效。但比起硬性的处罚,尝试实行“对于不浪费者奖励”、“不浪费者就餐优惠”等政策,或许来得更加实在、有效。 (白靖利)

处罚剩菜行为

侵犯消费者权利

消费者确实不该浪费食物,但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消费者浪费自己花钱买来的食物,并不是一种违法行为,因而不应该受到处罚。反过来说,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授权政府部门对浪费食物者实施处罚,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政府部门便不能自我扩权,擅自处罚剩饭剩菜行为,否则就是逾越权力边界、侵犯消费者的权利。

在某种意义上,武汉市拟处罚餐桌浪费是“权力肆意”的一个标本:一些政府部门总喜欢大包大揽,恨不得把什么事情都管起来;总以为权力是无所不能的,什么事情都可以管好;总以为只要目的正确,就可以逾越权力的边界、法律的边界……说到底,这是对法律缺乏尊重、对民众权利缺乏敬畏、对自身权力缺乏正确认知的表现,而这种“陋习”还存在于许多地方、许多政府部门及官员的身上。

建设法治社会,首先要约束政府及官员的权力,把权力关进笼子,这个“笼子”主要就是指法律法规。从这个角度看,不仅“恶意的权力”要被关进笼子,而且“好心的权力”也要被关进笼子,否则就难免好心办坏事。

(晏扬)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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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31 16:54:21 | 查看全部
武汉推行“文明餐桌” 餐馆就餐有剩菜或将受罚
武汉餐桌上剩菜剩饭,将面临处罚。昨日,武汉市文明餐桌行动领导小组宣布,该市将针对宾馆、饭店、餐馆、学校食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剩饭剩菜行为,制定处罚办法。即日起,市文明办委托本报面向全市征集好建议。

  据介绍,去年6月武汉组织启动“文明餐桌”行动,通过多种方式引导提醒消费者文明用餐、合理消费,营造节俭用餐、文明用餐的良好氛围。

  该项行动实施一年来,成效明显。行动之前,相关部门统计,武汉餐饮业年销售额为340亿元,大约15%的被浪费掉,相当于51亿元被扔进了垃圾桶。行动之后,120家餐馆每月减少泔水约480吨,约占原泔水总量的15%。“虽然现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餐桌上的浪费现象仍然存在,有必要用规章制度惩戒约束浪费粮食行为。”武汉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希望市民积极提建议、出高招,共同推进文明餐桌行动,杜绝餐桌上的浪费。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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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31 17:14:14 | 查看全部
剩菜受罚是“文明餐桌”的应有之义
在公共场所进餐,有剩菜剩饭习惯的人要小心了,你可能因此受罚。28日,从武汉市文明餐桌行动领导小组会上传出信息,武汉将对宾馆、饭店、餐馆、学校食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剩饭剩菜行为制定处罚办法,现征集市民建议、意见。(5月29日《武汉晚报》)

继启动“文明餐桌”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之后,武汉市又拟对餐馆、饭店的用餐剩菜行为出手整治,彰显出崇尚节俭之风、遏制舌尖浪费的决心和意志。如果说创建“文明餐桌示范”是对树立节俭风尚的正面引领,那么对餐馆剩菜剩饭行为的处罚无疑有惩戒与倒逼之效。从这个层面解读,剩菜受罚当是倡导“文明餐桌”的题中应有之义。

也许有人会基于多重考量而对处罚剩菜持有异议,比如吃饭用餐属个人消费行为,公权干预是否有权力滥用之嫌:矫正国民陋习当以“教育”为主,处罚剩菜剩饭是否属以罚代管的懒政之举,等等。对此,笔者不敢苟同。矫正陋习不能止于正面教育,制度约束才是遏制舌尖浪费的长效之策。

诚然,对于矫正积弊成习的餐桌浪费,政府的正面教育和引领不可或缺,而且“文明餐桌示范”创建活动推行一年已初见成效。但违规受罚同样也是一种教育,而且是触动既得利益,极易让人刻骨铭心的教育方式,没有违规受罚作底线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其教育的成效也恐难持久。同时,心理学中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表明,随着同样刺激的反复进行,人们对此的兴奋程度就会呈现渐次递减的状态。因此,只有不断更新完善我们的教育方式,才能让正面教育的效果持续得以显现和巩固。

就社会陋习的治理而言,最重要的是教育国人树立积极向上的文明行为规范。而社会现实表明,国人文明习惯的养成,从来都不能只靠人们出于道德层面的自觉与自律,必须附之于带有强制性的制度规范与约束。崇尚“文明餐桌”,少不了鼓励节俭和惩治违规的双重激励。只有祭起正反两面的相向驱动,才能收到恩威并施的综合治理效果。

处罚毕竟是一个事后惩戒的补救措施,而且是涉及公民个人切身利益的敏感话题。如何合理界定剩菜处罚的具体标准和行为方式,如何科学制定经济处罚的量化额度,的确考验着政府决策的管理智慧和执政能力,也离不开广大民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尤其值得思考的是,鉴于饭店餐馆的数量之多、人们一日三餐的就餐之频,政府何以保证有足够的人力和精力实施监管;面对惩治剩菜剩饭与餐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矛盾博弈,政府又该如何提升餐馆经营者对“文明餐桌”行动的配合意识;如果入餐者人走茶凉、人去楼空,政府又该如何确保实施处罚拥有确凿无误的现行证据,等等。

应该说,武汉市就对剩菜处罚制度的问计于民,不啻于对民众的一次文明节俭教育。但处罚制度的可操作性落实仍是民众的最大担忧,确保“文明餐桌”行动的持续开展,必须破解制度虚置的执罚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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