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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技术 转移条例》今起实施

发表于 2013-6-1 11:18:3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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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段琳筠)昨日,记者从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获悉,《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转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起正式实施。政府将从法律层面加强对技术转移产业化的有力扶持及引导,注重引进及培养科研成果转化产业方面的人才,切实推动深圳科技创新产业的蓬勃发展。

  据最新一期《政府公报》透露,《条例》此前已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及修改。该《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科技成果可通过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实施转移;同时,政府将促进技术转移工作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制定技术转移奖励措施,积极为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科技成果的转移提供法律支持,其中包括规定技术转移所得净利的三成以上将奖励给重要贡献人。

  据该委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介绍,该《条例》充分体现了政府对科研成果转化为产业经济发展及技术人才的高度重视,将充分利用特区区位优势,坚持开放创新原则,集聚科技资源,加大国际技术合作力度,更好地服务于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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