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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特权牌照,警协在向同行捅黑刀

发表于 2013-6-2 17:40:4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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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有网友爆料称,辽宁鞍山市警察协会向理事发放特权牌照,行车时可不受交通管制、信号灯、警方盘查等限制。鞍山公安局回应称牌照属实,已责令协会收回牌照。(5月31日《南方都市报》)

当全国多地都在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之际,鞍山市警察协会却公然向其理事发放特权牌照,这不仅是对民意的公然挑战,更是在向那些忙于交通整治的同行捅黑刀。尽管当地公安局已责令协会“将此证照全部收回”,但公众的疑虑却显然无法就此打消。

首先,发放特权牌照真的仅是鞍山市警协擅自所为吗?根据报道,鞍山市警协主席恰为现任公安局副书记徐启滨,理事则多为当地警界要员,如此一个牵涉自身利益的举措,鞍山市公安局的头头脑脑居然不知情,说出来谁信?其次,公安高层担任协会主席、警界要员何以能出任协会理事?事实上,早在1998年,中办、国办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但鞍山市警协的“入会条件”却堂而皇之地注明“鞍山市各级公安机关、安全及司法机关在职民警”,这真是对中央《通知》的莫大反讽。

可以说,鞍山警协乱发特权牌照一事再次提醒我们,任何权力如果不能被关进笼子,就会演变成为特权,并通过市场寻租实现“利益最大化”。因此,当务之急除了要严厉问责相关负责人,更需从体制上厘清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实现两者的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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