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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吕锐锋(2013年6月3日)
安全是发展的基石,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在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到来之际,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将集中组织开展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支撑和推动城市更长时期、更可持续、更高质量的安全发展。
警钟长鸣,永不懈怠。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这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为明确、更高标准的要求。过去一年,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自2009年以来首次实现同时下降,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约为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的1/3,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虽然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但我们要始终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不可能一劳永逸。深圳作为沿海特大型城市,既属于台风、暴雨等频发多发地区,又是一个地域狭小的人口大市和经济大市,生产活动高度密集,生产要素高速流动,安全生产风险任何时候都不能低估,安全生产形势任何时候都不容乐观。我们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意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地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的系统工程,关键在于重实干、见实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确保区域安全、行业安全和领域安全。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全方位的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源点控制,切实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确保员工健康安全,实现企业安全发展。要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尤其是重点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和燃气领域、交通运输行业、建筑施工以及特种设备等“四大隐患”,有针对性地整治地面塌陷、危险边坡、病险水库、易涝街区等问题,切实把事故控制在未发或萌芽状态,杜绝或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要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储备,加快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落实各项应急准备措施,推进应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共同参与,共享安全。安全就是财富,安全就是幸福。安全生产牵系着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也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市将集中组织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希望每一位劳动者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希望全体市民踊跃参加各类安全知识宣讲、竞赛和应急预案逃生演练等专题活动,提高自身安全素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及时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言献策,多提宝贵意见、建议。近期,市政府将制定发布城市公共安全白皮书,作为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推动城市安全发展、保护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指导性文件,逐步构建起与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相匹配、相适应的大安全体系,也希望广大市民予以关注和参与。
安全生产事关民生幸福大事,事关深圳经济特区和谐稳定大局,事关城市可持续发展和长远竞争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打造科学发展的“深圳质量”,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早日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坚实的安全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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