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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乱丢垃圾乱吐痰最高罚200元  6月1日起执行

发表于 2013-6-4 09:35:1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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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1日起,如果游客在东门购物随地乱丢垃圾或者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将被罚款50元。同时,步行街门店将店内垃圾往外扫将被罚款1000元。违法者不愿缴纳罚款的,有关执法部门将安排其参加社会服务,甚至将处罚决定告知违法行为人所在的单位或者社区。

这是去年12月25日《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布后,东门步行街在全市率先实行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据东门街道党工委书记罗志威介绍,东门以“垃圾不落地,东门更美丽”为主题,通过常态化的宣传管理机制,改变市民乱丢垃圾、门店将店内垃圾往外扫的不文明行为,形成人人自觉遵守公共文明的良好道德风尚,共同维护步行街环境。

“东门步行街每天游客量平均达到50万人次,而在节假日更是多达百万,即使有少数人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其破坏购物环境的后果就会难以想象,所以,东门要在全市率先推行这一制度,将有重要意义。”罗志威说,东门步行街依据《条例》,加大对乱吐、乱扔香口胶渣、甘蔗渣、瓜果皮核、纸屑、烟头或者其他废弃物,随地吐痰、便溺等11种行为的执法力度。如果游客违反这些规定,将被现场罚款50元,最高可达200元。

他告诉记者,“在查出违法不文明行为时,执法人员可对违法人员身份信息进行查验登记,对拒不执行决定的当事人,可将处罚决定告知其所在单位或社区,此外,他们也可能会被安排参加相关的社会服务。”

据记者了解,东门步行街将每天派出5个联合执法队监督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并加大在重点路段和时间巡逻力度。如果发现有门店随意将店内的垃圾往外扫者,将会按照相关程序处罚1000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他们还将适当扩大执法范围,即深南路、人民公园路、晒布路和东门中路围合所成区域,在区域内执行相同的管理标准。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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