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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期“企业事评”评奖投票
【话题】对“剩菜剩饭”进行处罚,你怎么看?
在公共场所进餐,有剩菜剩饭习惯的人要小心了,你可能因此受罚。28日,从武汉市文明餐桌行动领导小组会上传出信息,武汉将对宾馆、饭店、餐馆、学校食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剩饭剩菜行为制定处罚办法,现征集市民建议、意见。(5月29日《武汉晚报》)
对此,有人说顾客进入餐饮场所就餐消费,点多点少、吃多吃少都属于个人行为,付费以后饭菜就属于私人财产,在不对他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前提下,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其处理方式。有人说剩菜受罚是“文明餐桌”的应有之义, 矫正陋习不能止于正面教育,带有强制性的制度规范与约束很有必要。
那么,你认为在饭店就餐、在单位食堂吃饭出现“剩饭剩菜”时该不该处罚呢?认同处罚做法的请选择【正方】发表观点,反之请选择【反方】进行阐述。我们期待在针锋相对的观点碰撞中,能够产生新的思想火花。欢迎你选择观点进行评说!
奖项及奖励(5名合计奖金210元)
第一名奖励现金100元,第二名50元,第三名30元,第四名20元,第五名10元。
评奖方式(本期试行)
采用会员投票、版主阅评、管理员审评三者相结合。评分权重比例:投票50%;版主20%;管理员30%。
现将本期17篇作品公布在平台,请会员投票,每人投票数量1-5篇。
投票时间:6月8日—13日下午3点
投票地址:http://www.bztdxxl.com/vote/fillsurvey.php?sid=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