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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思广义----对隐患也要实行“零容忍”

发表于 2013-6-27 20:53:1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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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国瑞


   煤矿瓦斯只要超过规定浓度,矿井必须立即停产,这是国家安监总局去年给予煤矿瓦斯超限的“零容忍”待遇。毋容置疑,这对遏制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是十分有益的,然而,煤矿企业要实现安全零目标,还需要将对瓦斯“零容忍”待遇的触角延伸至隐患排除这一点上。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不少员工对隐患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有的员工在工作中明明发现设备“带病”上岗、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却好象患有“近视眼”一般,装作没看见。也有些员工认为查隐患是领导的事,与自己无多大联系,用不着多管闲事。诸如此类的错误认识,使井下隐患得不到及时、彻底的处理。
   
海恩法则告诉我们, 每一起事故的背后,必然隐藏着1000起隐患。隐患不除,安全难保,咱们煤矿井下不仅地质条件恶劣,生产环境艰苦,而且点多面广,战线长,更为可怕的是水、火、瓦斯、顶板、粉尘“五毒”俱全。因此,煤矿天生就注定是高危行业,各式各样的隐患也就比其他行业要多得多,如果不对这些隐患进行及时、彻底的“手术”,发生伤害事故就在所难免,安全零目标也就无法实现。
   
要让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处理,就必须对其实行“零容忍”,只要一发现就不推诿、不扯皮、不懈怠,立即组织力量将其彻底消灭。只有这样,隐患才能在第一时间灰飞烟灭,员工生命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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