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307|回复: 0

法律奈何不了副秘书长海景别墅?

发表于 2013-6-28 18:39:2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山东省青岛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兼口岸办公室主任卢新民在任时,曾以女儿的名义付2000万元购买沿海别墅。此后,卢新民将原有别墅拆除重建,重建面积达3200平方米,并破坏海岸礁石,侵犯公共海岸线。(6月27日《中国青年报》)

从报道看,这栋别墅的建造过程涉及多重违法,是名副其实的“违建”。在2011年施工初期,施工人员炸碎了别墅沿海公共海岸线礁石,并往其中填充混凝土,涉及侵害国有海岸线30米,由此至少侵占了国家公共海域约500平方米。

自然海岸线与礁石被毁坏后,不可再生,历来受重点保护。早在1999年,青岛市政府就下发通知作出要求,严格保护自然海岸线,禁止非法填海、占压礁石。而2001年,国家制定《海域使用管理法》,明确规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10倍至20倍的罚款。

去年,经邻居联名举报,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后下达了停建通知,而该通知显然被束之高阁,工程仍在继续进行。相关部门也并没有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似乎也没有依法作出罚款。

违建别墅却越建越大,审批面积只有600平方米,违建面积竟高达2400平方米。当地城管部门于今年4月,依据城乡规划法,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书》,限令其7日内拆除违法建筑。可是,公告直接被揭掉,该修还是继续修。

看来停建通知及限期拆除决定书,已经无法阻止原副秘书长大造违建的步伐了。究竟是什么给了他视行政决定为废纸的勇气?当地执法部门有必要承担起职责,让法律别再跑空。

此外,购别墅款项高达2000万元,改造总造价也已达1200万元。如此巨款显然和他作为公职人员的身份并不相称,巨款究竟来源于何处,是不是用违法所得建造了违建别墅?违建别墅也是一封“举报信”,有待司法机关及时介入,给公众一个答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