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514|回复: 4

[深圳新闻] 违规吸烟的罚单谁来开?“谁的场所谁负责”PK部门执法

发表于 2013-6-28 20:19:0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违规吸烟的罚单谁来开?“谁的场所谁负责”PK部门执法


    昨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继续举行,市人大常委们对《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会上,市人大常委们对条例的名称、个人违规的处罚金额以及是否应该由多部门来执法等进行了激辩。


勾特/漫画

    市人大常委激辩控烟条例,网友建议重罚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初审报告指出,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深圳市常住人口为1035万多人,男性抽烟率达到60%。可见,“控烟条例”与市民息息相关。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继续举行,市人大常委们对《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会上,市人大常委们对条例的名称、个人违规的处罚金额以及是否应该由多部门来执法等进行了激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6-28 20:21:21 | 查看全部
    焦点一:

    是叫“控烟条例”


    还是叫“禁烟条例”?


    市人大常委董国强表示:“现在提交的议案叫控制吸烟条例,我倒觉得名称改为《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场所禁烟条例》更好些,直截了当,就是表明要禁烟,香港是这样的,新加坡也是这样的。这样一是体现政府的态度,非常明确;二是体现了国际化城市的价值取向。在私人场所要怎么抽是你的事,在公共场合就是明确要禁烟。”

    “关于条例的名称,我同意刚才董国强委员讲的,并且补充一下,建议条例名称改为《深圳经济特区违反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处罚条例》,在名称里加上处罚两个字。”市人大常委黄亚英说,“这样的话,条例名称里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禁烟,另一个是处罚。条例开篇就是告诉市民违反禁烟条例是要处罚的。深圳经济特区交通处罚条例,就是在名称里加入处罚二字的。因此,条例不要笼统地讲控制吸烟条例,这样达不到立法的效果,我们要借鉴交通车辆的管制相关条例,就是叫处罚条例。”

    “我不同意修改条例名称的提法。”市人大常委罗烈杰对此有意见,他说:“我觉得还是叫控烟条例比较准确,这毕竟是一个引导性的法规,里面涉及到提倡什么,宣传、教育,还有劝阻、整改。现阶段任何城市都不可能让烟草灭绝,一上来就是处罚,当成处罚条例来开展,不太好。而且,条例里面也不完全是禁止的条款,也有一些是限制的,所以我觉得名称还是叫控烟条例比较好,这样更能体现立法的引导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6-28 20:22:46 | 查看全部
    焦点二:

    是“一刀切处罚”

    还是“依情节分档次处罚”?

    “把罚款定为3000元也可以啊,但是能罚到吗?能得到执行落实吗?所以,建议还是不要定那么高,那样才具有可操作性。”市人大常委吴子俊说。

    “老百姓比较关注的是罚款,高也好,低也好,都十分关注。”市人大常委董国强说:“前面已经搞了听证会,设定的限额是500元。我有一个建议,能不能实行阶梯式的处罚?电价也有阶梯式的价格,处罚是否也实行阶梯式的处罚,根据吸烟者的情节轻重,以及他的主观态度,比如说态度很恶劣、对抗、拒绝、谩骂、抗法,就罚高一点,如果认错态度比较好,就罚少一点。根据情节轻重,我建议设置20元、50元、100元、200元,最高500元,分不同档次,根据不同的情节标准来进行不同的处罚。这样更具有操作性。”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莉表示:“那如何界定情节轻重?如何分辨态度是否恶劣?如果这样分的话,岂不是会在执法过程中带来许多争议,要经常吵架?我觉得还是不要搞那么复杂,一视同仁,只要违反条例,就一律处罚500元。”

[table=100%,#ffffff][/tabl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6-28 20:24:44 | 查看全部
    焦点三:

    是“一个部门管理执法”还是“多部门管理执法”?


    “新的控烟条例,我对条例执法机制的设计不赞成,如果这样搞执法的话,新条例会比老条例落实的可能性还要小。老条例执行这么久没有开出一例罚单,是一个部门主管。现在多个部门管,就可以开出罚单?”市人大常委吴子俊举例说,“叫住建局去罚款,但是住建局又没有执法队;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事业单位,也没有执法队,叫他们怎么执法?如何罚款?最终的结果是大家都不去管。本来由卫生部门管这个事情,这个体制设计应该很好。卫生部门有一个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所本身就是执法机构。卫生执法体制很健全,全市各个区都有卫生监督所。据我了解,原特区外的街道也有卫生监督所,所以执法体制非常健全。为什么把原来一个部门执法变成多个部门执法?我搞了几十年的综合执法,我感觉这个新条例比老条例更难,我不赞成执法体制机制这样设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莉提出:“如果一个部门来执法,那如果举报有人违规,等那个执法部门的人跑过来查处,可能烟早就熄灭了,那又如何举证?如何执法?因此,多部门管理也有便于就近执法的考虑。”

    市人大常委叶青主张:“我觉得事情可以很简单,不要这么多的部门来管,直接落实到法人主体上就可以了。如果是物业,你就要管,如果有人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要处罚吸烟的人,还要处罚该场所的物业管理人,这样就简单了。”

    “落实其实也很简单,只要规定谁的场所谁负责就行了。”市人大常委孙大卫说:“国外都是经营者负责,所以你在国外的经营场所吸烟,老板会来制止你,因为他有责任。”

    “对!谁的场所谁负责,而且党政机关要带头。”市人大常委刘恩说:“一定要开出罚单。香港的法律,定下来之后立马就执行,先抓几个,以作警示作用,只有这样才能见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6-28 20:26:59 | 查看全部
    □网友咋看?

    @Dr_Ma_of_PUMC:建议借鉴新加坡的权威式做法:罚款¥10000;或鞭刑。 “违规抽一支烟该罚多少?”一直是市民最为关注的话题,市人大对此也进行了抽样的民意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支持处罚金额为500元以下的为60%,支持500元的为23%,支持500元以上的为17% 。

    @杨朵朵sunshine:罚得高才有力度,餐厅吸烟的人太多了,服务员也不管。办公楼内贴着禁止吸烟还是有那么多人吸。
   
     □它山之石

    ●新加坡:

    新加坡早在1970年就提出成为无烟国的目标,三十多年来,新加坡政府为实现这一目标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首先严格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并禁止一切媒体为香烟做广告。只有在自己的家中吸烟才不用担心被罚款。新加坡还规定,从1993年5月1日始,凡是穿着军服的武装部队人员,不论军阶高低,也不论是现役还是战备军人,都不准在公共场所吸烟。1993年政府还通过一项法律,禁止18岁以下青少年吸烟。此外,政府还取消了香烟免税许可,每条烟必须付17新元进口税。

    ●香港:

    香港禁烟执法由控烟办公室及警务处全力执行,增加授权3个政府部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食物环境卫生署和房屋署,并赋予他们相应的执法权力。在执法时,无论是香港人、内地人或外地游客,凡违例吸烟者,不仅要按时缴付罚款,还要上法庭听法官训斥。(晶报记者 罗俊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