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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功伏法,能否吓退伸向孩子的魔手?

发表于 2013-6-28 21:23:3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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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永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当日被执行死刑。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李新功强奸、猥亵儿童一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李新功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两罪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李新功不服,提出上诉。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核准被告人李新功死刑。

  李新功被处以极刑,死有余辜,在鼓掌称快之余,还应作冷静思考。首先,会起到一定的震慑效果,那些试图把魔手伸向孩子的淫棍们,势必有所惊悚;其次,不可放大震慑效果,每年重判或处死了那么多腐败分子,不是仍有官员前“腐”后继吗?前不久,鲍某某利用教师身份强奸、猥亵儿童案,也已被执行死刑。最后,保护孩子免于性侵害,除了严惩,更应该严防。

  目前,上下已经形成一种共识,即对性侵害儿童依法严惩,严惩不贷,比如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指导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重典治乱的逻辑呵护民心,也是保障儿童和维护法律尊严的需要,但再依法严惩,而恶魔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已经形成,并且往往留下终身阴影。有专家称,性侵事件一般有四种:一是已经发生了,但孩子没有说;二是孩子说了,学校知道了,但没有依法处理;三是司法处理了,但社会没有曝光;四是司法处理了,媒体报道了。只有第四种才能引发社会关注。斯言诚哉!如何避免出现性侵儿童事件才是关键。

  日前,媒体披露,教师将告别铁饭碗——教育部规定,所有教师都要接受每五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业务考核以及教学工作量考核。师德将作为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此举的指向性明显,正是为了遏制禽兽教师出现。对教师要五年一考核,对公务员是不是也该实行类似的退出机制?性侵孩子的绝不是只有老师,还有为数不少的公务员。对公务员的道德素质、法律素质等方面的要求更不能有丝毫软弱。须知,权力一旦大发淫威,危害更大。

  当然,防范儿童被性侵,除了看住老师和公务员,还需要教会孩子懂得维权。李新功伏法,未必吓退伸向孩子的所有魔手,保护孩子需要社会共同努力。 秦淮川(江苏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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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8 21:48:33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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