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昨日,深圳市检察院官方微博通报:根据市纪委移送的线索,2013年6月21日,我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李子华(正处级)立案侦查。6月22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根据此前深圳明镜网消息,深圳市纪委对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李子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检查。经查,李子华在市政府采购中心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子华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信息,李子华是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出生于1964年6月,籍贯是广东省南海市,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12月~2002年6月,任深圳市财政局基建处主任科员;2002年6月~2011年7月,任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部部长;2011年8月至案发,任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副主任,分管综合部。从简历上来看,今年49岁的李子华,已经在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11年之久。
来源:深圳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