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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通讯员 刘业林)6月17日,镇江市总工会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发布2013年首个维权预警信息,提醒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私下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风险。此次通过官方认证微博定期发布维权预警信息,这在工会系统尚属首家。
镇江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实际维权过程中,少数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协议,让劳动者自己表明不参加社会保险,或者让劳动者自己声明甚至书面承诺不参加社会保险,这些做法均不合法。企业意图通过各种手段、形式达到不缴、少缴社会保险费,一些劳动者意图在短期内直接拿到多些的工资而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这些规避法律的行为,违反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强制性行为,最终将影响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社会公众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安全。
镇江市总工会提醒广大职工,社会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法律上,权利可以放弃,但法定义务必须履行,不得以任何方式逃避或放弃。即使是劳动者主动提出放弃社会保险,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虽然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通过协议、合同或者承诺书等各种方式有“约”在先,但这个约定属于无效约定。即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属于自愿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改变其违法约定的性质,导致双方约定的违法条款无效。
镇江市总工会还郑重提醒用人单位,即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不参加社会保险,当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时,仍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并以“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索要经济补偿金,而这种请求往往会得到劳动仲裁、社保经办机构的支持。这样一来,用人单位就会更加得不偿失,结果常常是“哑巴吃黄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