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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维权解农民工“心病”

发表于 2013-6-30 19:01:3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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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贴心的守护神”,这是农民工黄早生父子俩赠送给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的锦旗上写着的几个字。

  “工会为我们提供法律援助,治好了我们家一段时间来最大的一块‘心病’。”父子俩说,“这几个字虽不能完全表达我们的感激之情,但这份工会情意我们将永远珍藏。”

  黄早生来自新邵县的一个偏僻农村。2012年10月中旬,他和妻子受朋友委托一起来到浏阳市一公路建设项目部工作。同年11月13日,黄早生在砌挡土墙时,工地突然发生了山体滑坡。来不及躲避的黄早生,被塌陷的泥土冲离两米多远后,整个身体埋在了泥土下面。

  闻讯赶来的工友随即挖开泥土,救出黄早生,并将其送到当地的乡镇医院进行简单处理后,在该医院医护人员的护理下转送到武警湖南总队医院进行住院治疗。

  经诊断,黄早生在此次事故中,造成右股骨中上段粉碎骨折、右股骨髁上骨折和多发软组织挫伤等。“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是项目部给付的。”黄早生介绍说,出院后,他第一时间来到湖南省鉴真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用及误工损失日的鉴定。

  该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确定:黄早生因事故所致损伤评为九级伤残;其后续治疗费约为1.2万元;误工损失日为150日。

  接下来,黄早生在向该公路建设项目部申请工伤赔偿时却遇到了麻烦。项目部只同意按普通人身损害标准,给予5万元的赔偿;申请劳动仲裁,却因证据不足得不到立案处理。

  为此,黄早生远在深圳务工的儿子黄成中还专门请假来到长沙,为父亲的工伤赔偿问题四处奔走。

  “几经周折,跑了半个月仍没有收获,一家人忧心忡忡。”黄成中说,5月30日,他来到了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接待我的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副调研员陈永祥很热情,他耐心地听我讲述了事实的经过,并打电话与项目部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并当即委派了一名叫曾佳魁的律师为我们开展法律援助。”

  曾佳魁是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是省总工会职工维权律师团成员之一。当天,他正好在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值班。

  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曾佳魁发现,双方对事实本身没有分歧,有分歧的主要是在赔偿金额上,“本案属于工伤赔偿范围是毫无疑问的”。

  6月3日,通过曾佳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与项目部相关负责人进行协调处理,项目部与黄早生达成了事故赔偿协议书。按工伤赔偿标准,项目部依法支付黄早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10万元。

  “工会人无私奉献的精神让我由衷感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切实行动让我油然敬佩。你们是农民工的贴心人,是农民工利益的守护神!”6月5日,黄成中在递给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的感谢信上如此写道。(本报记者 吴凯风)

编辑:郭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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