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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下不为例”的思想要不得

发表于 2013-6-27 09:50:2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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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不为例的思想要不得
                        刘永军

    这次就算了吧,又没有酿成事故,下不为例当企业安检人员检查出安全隐患时,当事人以没有酿成事故,下不为例为借口敷衍了事,下不为例顾名思义,就是这次就算了或者这次就不追究了,对管理人员来说下不为例是典型的老好人主义,往往管理人员的下不为例一出口,当事人违章违纪的现象就会默许和姑息,就不了了之,势必会淡化了现场职工的安全作业意识,而只有不搞下不为例彻底废除下不为例潜规则,对任何违纪违法的事件和人,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才能斩断腐败的链条。我们要坚决杜绝下不为例的先例下不为例的思想存在,势必会导致违章违纪成为安全生产的一大安全隐患。如果我们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还搞下不为例,还停留在一般化的检查,不揪住违章违纪不放安全生产就难以实现有序可控。        安全管理就是要杜绝每一次违章违纪,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忌下不为例,而是要敢做黑脸包公,敢于拉下面子,敢于从严管理,这不仅是对工作负责,更是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负责。抓安全工作,决不能顾面子、绝不手下留情,也许当事人或安检人员一句下不为例是安全事故的导火索,因此,对待安全下不为例的思想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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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7 09:57:48 | 查看全部
欢迎刘老师参加本期事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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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7 09:58:10 | 查看全部
文字虽少,但是我们来了就是探讨话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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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7 09:59:01 | 查看全部
不过建议刘老师还可以看看《事评——开课了》第一节,有对获奖文章的解读。或许会对您有帮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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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7 10:00:17 | 查看全部
刘老师就企业实际展开论述很好,希望老师多互动,多交流,一定会写出更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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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7 10:08:56 | 查看全部
刘老师观点不错,可以再完善完善,成为一篇评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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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7 10:52:58 | 查看全部
安全生产的确容不得下不为例,学习刘老师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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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7 15:02:57 | 查看全部
有的“下不为例”就意味着“下次违例”不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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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7 16:49:28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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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7 18:09:15 | 查看全部
“下不为例”的思想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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