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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 签约防治职业病

发表于 2013-7-8 13:45:1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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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省总工会与省经信委、人社厅、卫生厅等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在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实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实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 截至2012年底,全省有2640户企业签订《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职工546341名,完成合同签订目标的76.27%
  □ 2012年,省政府根据省总工会调研提出的“健康体检”建议,把特殊群体职工的健康体检作为省民生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8亿元,由工会负责对全省60万一线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了健康档案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李建国就我省工会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多措并举,逐步建立和完善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工作新机制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总结、借鉴和推广我省经验。
  近年来,面对日趋多发的职业病危害,特别是对一线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侵犯的实际,我省各级工会积极探索建立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维权工作新机制,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健康权益保障体系,以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和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为载体,有效维护了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先行先试:在全国
  率先实施专项集体合同
  2012年,省总工会与省经信委、人社厅、卫生厅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实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通知》,以防治尘肺病为突破口,在全省职业化危害严重的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建材等4个行业实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着力推广工会职业病防治工作参与模式,并制订了3年工作目标任务,即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建材等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2012年底前完成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规模以上的非公企业在2013年底前完成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由此拉开了我省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的帷幕。
  为进一步加强该项工作,2012年,省总把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纳入市(州)工会目标考核,实行跟踪督办,采取先试点、跟踪服务、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深化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同时充分依托工会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网络和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职工群众在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提高职业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的履约率,全面提升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质量。截至2012年底,我省涉及职业危害较重的4个行业的企业签订《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达76.3%。  
  创新出招:积极争取
  和整合资源加强专业防治
  2011年,省总工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反映职业病防治、健康体检等职工诉求,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关于重视和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建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并决定在川西、川东北、川南、攀西4个地区建立4家职业病防治专业医院。目前,4个职业病防治项目由省财政预算总投资2.03亿元,已全面启动,今明年将全面建成使用。
  2012年,省政府根据省总工会调研提出的“健康体检”建议,把特殊群体职工的健康体检作为省民生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8亿元,由工会负责对全省60万一线职工(环卫工人、建档困难职工及接触职业危害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了健康档案。各级工会还协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221.3万元,对查出患大病的1667名职工进行了医疗救助。同时,省政府决定将特殊群体职工的健康体检作为制度安排,每两年进行一次,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已将其作为民生项目进行督查,有效保障职工健康。
  针对新时期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更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省总工会积极探索深化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载体,成立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切实增强工会劳动保护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从有关科研院所、大型企业、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中选聘经验丰富的专家,为省总工会参与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立法和相关政策制订提供建议,为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对开展劳动保护工作和安全生产培训提供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会劳动保护专家指导委员会的成立和运行,起到了整合资源、借脑借智、技术支撑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特别是职业病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突出重点:群众监督
  让职业病防治实现群防
  突出重点,实行群防是我省职业病防治的又一大特点。
  针对我省煤矿“井型小、煤层薄、灾害重、集中度低”的特点,我省以推行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聘任制为抓手,不断创新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地降低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了职工安全健康权益。2009年以来,省总工会出台了《四川省重点产煤县工会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在重点产煤县工会推行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聘任制度。群监员由重点产煤县公开招聘,目前,在4个市、9个县聘任了14名县级工地特聘煤矿群监员,同时,在全省煤炭系统聘任了3300多名煤矿安全群众监督检查员。在已开展工作基础上,省总工会选择宜宾兴文县特聘群监员工作为样本,与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合作,对县级群众安全工作的计划、执行、检查、总结、反馈等环节进行总结提炼,研究总结出四川省重点产煤县群安工作PDCAI模式。今年将召开有关会议进行评审,定型后将在全省重点产煤县推广应用。
  邹翔 本报记者 骆向明
  职业病:
  要构成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链接】  
  抓住了职业病防治的“牛鼻子”  
  2010年4月,全国总工会提出“工会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同年,我省在宜宾兴文、泸州古蔺等地试点的基础之上,开始在全省全面推行这一工作模式。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明确了工会如何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工人遭遇职业病危害时如何维权。
  2012年1月29日,省总工会、省卫生厅、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等八家单位联合行文,决定在我省职业危害严重的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建材等行业的企业实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
  2012年6月8日,省总工会在广安华蓥市召开全省推进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现场学习培训会议。会后,全省21个市(州)成立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一些市(州)总工会与安监等部门一道将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纳入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规划,一些市(州)纳入了当地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等。
  截至2012年底,全省有2640户企业签订《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职工546341名,完成合同签订目标的76.27%。其中:煤矿企业有884户签订《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职工209070名;非煤矿山有768户签订《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职工79440名;危化企业有503户签订《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职工89508名;建材企业有429户签订《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职工50360名;其它企业有56户签订《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17963名。

川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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