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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0739lyx

【反方】企业优先招录职工子女不可取

 楼主| 发表于 2013-7-1 12:58:35 | 查看全部

回 20楼(为生歌唱) 的帖子

感谢李老师与我持同样观点。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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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 20:03:59 | 查看全部
这种政策在很多企业有市场
需要大家理解支持
天下父母心需要更多的理解

我觉得老师的观点过于片面

如果让我来说
我就支持它
因为企业是职工的企业
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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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 20:05:17 | 查看全部
文笔很好
写得也很生动充分
但个人觉得老师美文说理不够透彻
论证不够全面和宏观

说得不对之处
请老师原谅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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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 22:13:09 | 查看全部

回 23楼(小王) 的帖子

感谢小王老师指导。不过既然是辩论,总得有个正反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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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 08:57:39 | 查看全部
逻辑合理、思维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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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09:01:39 | 查看全部

回 25楼(爱好作为) 的帖子

感谢老师指导,请多提宝贵意见。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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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 11:41:20 | 查看全部
虽然观点不一致,但是刘老师以“8.27”案件引入,从弊大于利切入,历数种种弊端,很受启发。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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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3 23:59:03 | 查看全部

回 27楼(小马哥) 的帖子

感谢小马哥老师的关注和支持,祝您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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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4 15:03:50 | 查看全部
今天再来欣赏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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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4 17:14:53 | 查看全部

回 29楼(为生歌唱) 的帖子

李老师辛苦了!请您再次给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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