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574|回复: 9

【正方】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是国民经济延升的必然趋势,切忌曲向操作

发表于 2013-7-12 09:12:5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7月1日起,江苏、四川和辽宁分别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江苏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320元调整到1480元;四川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档,最高档提高到1200元;辽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100元调整到1300元。至此,2013年以来,全国已有18个省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我国1993年确立最低工资制度,社会各界争议不断,赞成者有之,批评者也不乏其人。有人认为最低工资标准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也有人认为最低工资标准加大了企业成本;还有人发现执行中最低工资标准成为了最高工资标准;更有人觉得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较低、和实际工资收入相比意义不大。
   
    据上所述,笔者个人观点认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是必然的。因为物价在上涨,如果不按照当地市场经济调剂平衡就不利于社会稳定性。当然,也有其不利因素,对于一些落后的中小企业来说,效率低、成本高亚历山大,因此,某些企业便打起小算盘,从工人的收入着手来缓解问题。所谓收入,就是最低工资标准和工人的加班费以及应得的福利组合的总和。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规定的很明显不能少,而他们便间接从其它地方打开缺口变相降低工人经济收入,比如,伙食费、加班费、工本费、国税。。。。。。只要能刮的尽量多刮。这样下来,工资其名是涨,其实和往年的收入还是差不多。对比物价上涨反而是降低了收入。
   
   工人的收入和他们的心理是紧密相连的,不合理的收入会导致心理的平衡度,所以他们大多情绪低落,缺少工作热情。揣着早起晚散、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去工作,效率从何而升?观现状、摆事实,出现用工荒、缺工的企业来说:我们心知肚明,都是效率差,收入低造成工人大量流失的主要原因。效益好的企业不用贴招工广告,只要内部有一点风吹草动,公司门口应聘者便排成长龙;而效率差的企业,公司门口的招工广告由红变白,再由白变红。。。。。。工人还是难招。更有甚者,配公司文员散布各个路边的招工栏,像过去招兵买马似的,摆着一张桌子路边吆喝着大量招聘(包刮临时工和暑假工),这最终不是办法,不觉醒,只能说是其企业在做垂死挣扎。治病还得找病根,国家每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国家的经济一直呈直线延伸(升)趋势,人民的收入必须提高。所以,企业要想生存就要沿着国民经济直线延升(伸),要从企业管理带领员工高标准创新、抢先提高效率做起,不要曲向着手于打小算盘,换摊不换药来控制工人收入,社会发展,经济增值,工人收入也相应要提高,这是不争的事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12 10:06:07 | 查看全部
抢占沙发,学习老师新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7-12 11:08:52 | 查看全部
谢谢一碗清水老师支持,相互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12 15:16:52 | 查看全部
坚定不移的支持老师的观点,坚定不移的支持上调工资,坚定不移的向各位老师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12 15:45:00 | 查看全部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确是大众的愿望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12 17:26:30 | 查看全部
收入和用工说的多,收入、用工和最低工资标准似乎说的很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7-12 23:47:24 | 查看全部
谢谢小马哥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7-12 23:49:33 | 查看全部
谢谢鸿雁老师!我们观点相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7-12 23:50:43 | 查看全部
谢谢新平老师指正,向您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13 06:11:21 | 查看全部
企业要想生存就要沿着国民经济直线延升(伸),要从企业管理带领员工高标准创新、抢先提高效率做起,不要曲向着手于打小算盘,换摊不换药来控制工人收入,社会发展,经济增值,工人收入也相应要提高,这是不争的事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