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814|回复: 13

【中立】落实“探亲假”企业需要大担当

发表于 2013-7-18 16:11:3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中立】落实“探亲假”企业需要大担当   
  
        “常回家看看条款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并从71日执行。与此同时,探亲假也受到公众热议。深圳新闻网日前发起的网络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近7成深圳人沒休过探亲假; 《无锡日报》在线问卷调查职工探亲假情况,参与调查的147名在无锡就业人员有近半表示不会休、不敢休探亲假; 《北京晚报》記者日前在地铁雍和宫站对20位市民的随机采访中,竟然有14位被采访的市民表示根本不知道探亲假……。(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一直以来,受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影响,有的人为了生活过的更好、日子过的更稳而选择了背井离乡、外出求工;还有的人因岗位需要被分到了异地他城,从此以后,“常回家看看”、“常和亲人聚聚”成了这些异地员工和留守父母的双向愿望。

    尽管国家为了解决异地职工长期不能回家问题制定了“探亲假”制度,然而,从有关媒体调查的结果来看,这一制度在企业,特别是非公有企业里却频频“遇冷。”分析原因,无非是企业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增加进款收入,为“探亲假”设置了“障碍”,立起了“规则,”导致员工不能休、不敢休。因此,无论用何种眼光看,落实“探亲假”的主体在企业,而关键在于企业是否有认识、是否有担当。

    用道德的眼光看。中国从来都是一个知礼、重礼和行礼的礼仪之邦,而“孝道之礼”更是被置于百善之首。从古至今一直就有“买母行孝”、“卖身葬父”、“弃官奉亲”等行孝典故的流传,从这个层面看,无论是一介庶民还是高官贵人,在地位不同、收入不同、民族不同、风俗不同的众多不同下,“行孝之道、奉亲之德”完全相同。而企业作为员工的“工作之家,”有义务、更有责任把这件事关道德的好事办好。

    用制度的眼光看。既然国家把落实“探亲假”制度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就充分说明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此时,企业需要做的不是绞尽脑汁的“想对策”和“出妙招,”而是应该把这种无处不在的“软抵抗”变成企业员工的“硬福利。”这样,即符合了国家制度要求,又顺应了企业员工诉求,还融洽了干群之间关系,对于企业发展百利无一害。

    用发展的眼光看。当前我国大多数企业已进入发展爬坡期,企业如果想在市场经济下立于不败之地并实现持续发展,就必须要转变思路、创新机制、升级产品,
而这些依靠的主体和对象依然是人。如何调动和发挥他们在企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呢?显然,解决企业员工所思所想所盼,有效落实“探亲假”无疑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不仅能够让他们“常回家看看,”还有助于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岗位创造性,从而真心实意的为企业发展出智出力、献计献策。
    综合上述,笔者认为,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步伐的加快,企业在对待探亲假上,不管是出于对政策的畏惧而被迫执行,还是出于对员工的考虑而自愿落实,都应该抛弃顾虑、撤掉“障碍,”以大担当、大气魄的姿态去直接面对,尽可能的为企业员工创造尽孝道、行孝礼、奉双亲、敬老人的便利条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6:25:13 | 查看全部
本周很忙,又是会、又是课的,本来计划休息一周,可后来还是针对话题忍不住写了,时间仓促,请老师们多多指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18 22:11:57 | 查看全部
美文啊,拜读了,杨老师的三点眼光很独到!不过您的观点好像更倾向于正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19 08:05:50 | 查看全部
清水眼光独到,拜读了。
赞成运喜老师观点,建议选正方。
“职工不能休、不敢休”一语道破天机,企业必须转变观念,担当应负的社会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08:17:23 | 查看全部

回 2楼(0739lyx) 的帖子

刘老师说的很对,一开始我是要写正方的,但写着写着总感觉“强制执法”的效果固然可行,但企业却不一定会乖乖买账,或者说即便买账也会通过一些变相的手段让“受益人”来偿还,只能治标不能治本。但让企业自觉落实又不现实。因此,不知不觉就从道德、制度等方面论着论着进入中立了。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08:29:32 | 查看全部

回 3楼(小马哥) 的帖子

感谢小马老师能够耐心的看完学生这篇稿件,并提出自己的观点。需要说明的是,正方观点是强制执行,反方的观点是不强制,凭企业自觉。而我这篇稿件内容主要是以道德、制度、发展为主论,旨说服、教育,若果单一放在正方或反方也不合适,因此,最后就落脚在了中立。再次谢谢老师点评!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19 08:34:59 | 查看全部
三点到位。观点倾向正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19 08:52:53 | 查看全部
1, 用道德的眼光看。2,用制度的眼光看。3 ,用发展的眼光看。观点清晰,层层剖析。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09:19:53 | 查看全部

回 6楼(爱好作为) 的帖子

欢迎“爱好作为”老师光临指导,多提宝贵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09:20:30 | 查看全部

回 7楼(实话实说) 的帖子

感谢“实话实说”老师鼓励,多提宝贵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