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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记者 闵 丹 白 莹)“干一样的活,为什么拿不到一样的钱?”一直以来,劳务派遣工的滥用造成的不公平待遇一直是劳务派遣工心中的“痛”。本月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 ,“同工不同酬”的局面将被打破。
昨天下午,由本报发起的新《劳动合同法》热点研讨会举行,六位工会律师就新法实施后“同工同酬”如何界定,劳务派遣企业的转型以及工会将在新法实施后发挥的作用等话题发表了真知灼见。
新法有望遏制劳务派遣工滥用
“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众多劳务派遣工来说,这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因为修订案专门针对劳务派遣实施了诸多限制。”谈起新法出台后带来的变化,一直致力于为职工维权的工会律师们很高兴。北京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德华说:“通过设立门槛,就能将一些不规范的派遣公司从源头上清理出去。”
根据全总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全国的劳务派遣职工人数在3700万,有的企业甚至出现了“100名职工80名为劳务派遣工”的现象。按照新法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这一规定对劳务派遣有了明确的定位,它只能是辅助的用工的形式,而不能成为主流,现在一些企业存在过度、滥用劳动派遣的情况有望得到遏制。”北京智勇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智勇说,以前一些企业在主营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工,但因为之前法律条文不明确,职工也只能“忍气吞声”,现在界定明确了,职工维权也有了依据。
同工同酬让派遣工有了盼头
本次新法调整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强调了派遣职工和正式职工的“同工同酬”待遇,但对于“同酬”如何定义,如何最大限度的保障派遣职工的合法权益,几位律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我呼吁,在制定新法的实施细则时要将‘同酬’定义为广义的报酬,不仅包括工资,还应同福利待遇,同社保缴纳待遇,让劳务派遣工切实享受同等的劳动报酬分配。”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法援科科长褚军花的观点,获得了与会者的一致赞同。
干一样的活,正式工和派遣工的工资不同。在新法实施前,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而新法的实施也让这些遭遇不公平待遇的派遣工有了“盼头”。“保障派遣工的权益,同工同酬的后续执行才是关键。”不少律师表示,目前,关于“酬”的定义并不明确,这也为一些因劳务派遣引发的争议带来了维权难题,相关部门也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从而切实保障派遣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将有更多手段捍卫职工权益
“工会将通过开展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逐步将劳务派遣用工纳入规范化的道路上来,切实的发挥工会组织的维权作用。”北京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莫剑彬说。
对于工会在维护劳务派遣工权益方面的作用,律师们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们表示,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工会维权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