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160|回复: 19

走进机组,“零距离”感受创新魅力

发表于 2013-7-31 17:20:3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2013年7月18日17时,中石油管道四公司盾构机组承建的西气东输三线(西段)黄河盾构在宁夏中卫穿越成功,他们仅用十个月就完成了三通一平,始发、接收竖井施工和盾构隧道掘进,成功摸索出一种“短、平、快”的盾构工程施工模式。至此,自2002年进入盾构施工这一高端技术领域,他们已经第17次应用盾构技术进行江河穿越,累计盾构掘进超过21000米,领跑国内小内径盾构行业。
        是什么力量在推动他们不断前行?靠科技,靠创新。

           走进机组,“零距离”感受创新魅力
                                                             宋洋
        7月29日,笔者来到管道四公司盾构(顶管)施工业务创新工作室,“零距离”感受科技创新工作给油气管道盾构穿越带来的变化。
        在以往的盾构施工中,隧道内6000伏高压电缆和300伏电缆采用的是“S”型悬挂方式。员工王奇通过仔细观察隧道结构,提出在隧道内增设一根直径6毫米的钢丝绳,将钢丝绳与管片连接螺栓固定,再将电缆用扎带与钢丝绳连接,缩短了电缆的实际长度。按6000伏电缆150元/米和300伏电缆90元/米计算,把“S”型悬挂方式拉直后,6000伏高压电缆和300伏电缆各节约了180米。也就是说,员工把一个小小的“S”型电缆悬挂方式取直后,直接降低施工成本43200元。
        管道四公司党委书记兼盾构(顶管)施工业务经理刘广仁告诉笔者:创新工作室成立之前,员工们通过没有很高的科技含量,却非常实用的小发明、小创造,解决了盾构施工一线的实际问题。而今创新工作室已成为企业优秀人才的“孵化器”,公司每年下拨10万元以上创新资金,直接发给一线创新员工,对创新项目的脱颖而出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西二线钱塘江盾构工程全长2792米,是国内采用盾构工法穿越距离最长的小型盾构隧道。为了解决盾尾密封系统寿命影响隧道防水质量的问题,CPP4D1机组长李胜新带领创新工作室团队查阅国内外盾构工程相关资料,多方调研,将盾构机出厂时的三道钢丝密封改成四道,外加两道橡胶密封刷和一道应急充气密封刷,从而有效解决了盾尾密封系统在高水压、复杂地质环境掘进过程中的渗漏水难题,该技术的成功应用,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
        2011年,盾构机制造厂家德国海瑞克公司售后人员现场观摩后,直呼“不可思议”,并特意委派技术员缇姆席勒,来到钱塘江盾构学习在设备保养、科技创新、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先进管理方法。
        缇姆席勒第一天穿着新工鞋从隧道内走出来后,发现鞋面鞋底没有沾上半点泥土。他惊讶了:“真是没想到!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项目总工张湘璞回答:不停地创新。
        三个月的学习很快结束了。缇姆席勒回国前,他脱下自己的工作服,要求换一身标有“中国石油”字样的工作服作为纪念。
        从最初购买第一台盾构机谈判时连提啥问题都不知道,到如今拥有工法、课题、技术革新、专利等成果126项,基层群众性技术创新400余项。德国人的确没想到自己的技术封锁,逼出了这样一群人。当初机器出了问题,他们不给支招,派来的“洋专家”从上飞机开始计时,1小时80欧元,来了在设备上画个圈圈,告诉你毛病就在这儿,然后维修费用再单算。如今,中石油盾构团队的创新竟然一次次“逼”着他们完善盾构机设计方案。
        在技术上让“洋专家”信服的同时,也激发了中石油盾构人新的思考。他们要将更多的技术创新变成专利,把创新工作室建设成为攻坚克难的平台、技术交流的平台,让中石油盾构队伍成为一支战则必胜的先锋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1 17:25:40 | 查看全部
抢占沙发,学习宋老师美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1 17:30:12 | 查看全部
创新有初衷、有方法、有实例、有效果,支持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1 17:46:39 | 查看全部
卓有成效哈,学习宋老师好文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1 18:01:59 | 查看全部
认真学习宋洋的美文,文章如果再精简下就更好了,个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7-31 18:37:29 | 查看全部

回 2楼(一碗清水) 的帖子

谢谢老师的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7-31 18:37:43 | 查看全部

回 3楼(鸿雁) 的帖子

谢谢蒲老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7-31 18:38:06 | 查看全部

回 4楼(初卫平) 的帖子

感谢初老师的意见,我再提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1 20:18:08 | 查看全部
     观点很鲜明,事例很典型,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7-31 20:45:36 | 查看全部

回 8楼(猴豆豆) 的帖子

谢谢单老师鼓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