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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下钱庄已经存在了几十年,地下钱庄的老板,其实并不需要太多自有资金,而是一种“中间人”的角色。他们大都认识几个或几十个稳定的港台商人,并在替这些在内地投资的港台企业做“跑款”业务过程中,逐步发展到“钱庄”的规模。钱庄二头是数以千计的汇兑需求方,并严然形成了一个个“结算中心”。
2001年之前,由于国内资本市场尚不发达,加上外汇储备不高,内地与香港资金在总量上呈现为单向流出的特征;与此相应的则是地下钱庄以走私方式将大量现金运往境外。2001年破获的一个地下钱庄案中,该钱庄自1996年到2001年期间,通过走私进出的金额高达500亿元,都是直接通过人带进带出,数目之大让人不可思议。除了境外投资外,各类非法资金的外逃也十分猖獗,如在2001年爆发的“中科创业”案中,涉案主犯之一朱焕良在外逃前,就将在内地分别取现的数亿元现金通过快艇直接运到了香港。这一外流趋势在2001年的B股对境内投资者开放后达到高潮,在B股对境内投资者开放后,B股价格在2001年2月19日启动,直到当年6月底“见顶”,随即进入一个长期下滑阶段。据业界人士估计,“6.1行情”以后的B股市场上85%以上都是内地的外汇账户。据分析,大部分都是通过地下钱庄兑换的。与此相应证的是,深圳2001年5月份出现储蓄存款净下降26.4亿多元的罕见现象。而在B股不断下滑之际,内地投资者又看上了潜力巨大的H股市场。而从B股到H股的转换,大量国内资金需要转到香港市场,因此又为地下钱庄带来了一笔利润丰厚的“生意”。
而2001年之后,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内地楼市、股市的投资机会凸显,地下钱庄的资金流向也开始从“单向流出”变成“双向对流”。从这种情况下,地下钱庄的汇总模式也从过去高风险的“现金走私”变成更加隐蔽的 “平行贷款”,是指地下钱庄将需要流入和流出的资金一一配对,同时将国内资金转入相对应的境内人员的海外账户,从而完成一笔“离岸汇总”。
内地在香港的资金有相当一部分是“中转外”,大约有20%左右是投资于炒股和炒楼,其他则主要投资于实业和贸易。有社科院报告显示,从1994年到2004年,中港两地跨境资金流动规模,从7985亿港元上升到了1.55万亿港元,占2004年内地GDP的10%以下。而在这一大规模的资金流动中非贸易类的跨境资金流动规模达6747亿港元。报告认为,在中国存在“资本管制”这一金融风险“防火墙”的制度前提下,中港之间的跨境资金流动,如果不能有效监管,可能在某种程度 上令“香港路径”成为内地金融稳定的“阿喀琉斯之踵”(即易于成为冲击的薄弱环节)。
现在企业目前在使用外汇时需要通过层层审批,还不如直接通过地下汇兑走得快,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合理规范这些地下金融机构的运作,制定相关的游戏规则和规章制度”。社科院的研究报告指出,由于内地与香港对“非正规资金流动渠道”的判断有所不同,香港的一千多家人民币兑换店是由香港警署监管的正式金融中介,而这种中介在内地则属于非正规金融范畴。因此,香港的正规金融与内地非正规金融的结合便造就了非正规汇款渠道链条。针对这一现实,研究报告认为对资金跨境活动的“香港路径”应采取疏导方式,促进非正规渠道向正规渠道的融合,同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正式金融部门中的不足。
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