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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北京外埠老年人可享受的优待

发表于 2013-8-17 19:37:5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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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加大老年人的优待工作。2008年10月,北京市发布专门的老年人优待办法,提出了户籍老年人在生活服务、社会保障、文体休闲、医疗保健、养老扶助和维权服务等方面享受的11条优待内容,受到老年人和社会各界的热烈好评。

预计到2020年首都常住老年人口将超过400万,占到总人口的20%。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的修订通过,法律要求“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北京市对原有老年人优待办法进行了修改,制定了《北京市关于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办法》,确定本市户籍老年人和常住外埠老年人,持《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或《北京市老年人优待证》都能享受一系列优待内容。

在交通出行方面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面公交车。城市公交车站要设置无障碍等候专区,方便老年人乘车。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要设立不低于坐席数10%的老幼病残孕专座。

在文化生活方面,北京市规定,市、区(县)级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的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费(大型活动期间除外)。60至64周岁老年人优惠购买市属公园通用年票,每张50元。同时提倡社会组织投资主办或控股的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对老年人给予适当优惠。

市、区(县)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博物馆(院)、美术科技和纪念场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也同样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并提倡非财政支持的公益性文化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

北京市还要求,市、区(县)级财政支持的公共体育场馆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优惠服务;各级文化馆(站、宫、活动中心、室)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各区县电影公益放映机构每月为驻区老年人免费放映一场电影;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站、室)对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市老年心理咨询热线(96156)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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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7 08:00:50 | 查看全部
谢谢老师支持本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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