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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发生于7月22日的地铁里强吻女生一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博被该院以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批准逮捕,该男子供述曾在内地动车上作案十余次,从未被处理过。这是深圳检察机关近五年来批准逮捕的第一宗在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猥亵妇女的案件。
今年7月22日,有群众报案,当日上午12时许,一男子在地铁老街站上车后,尾随一名少女至田贝站下车,在扶手电梯上抱住该少女并强吻,该少女被吓得大叫,并挣脱其拥抱,而涉案男子却从容离开地铁站。7月25日,涉案男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据公安机关介绍,犯罪嫌疑人王某博,今年22岁,为东北某高校大学生,刚来深圳游玩不久。而该被“强吻”的少女还是一名未成年的初中生,因此事受到了一定的惊吓。
侦查机关查明,王某博当天强吻少女后,从容离开地铁站后又乘上了开往双龙站的地铁,在地铁列车上,王某博发现另一被害人吕某为单独一名女子,看吕某长得漂亮,于是就上前多次对其搂抱。被吕某挣脱后,王某博又继续尾随吕某出双龙地铁站,并在出闸机口时,又抱住吕某试图强吻,被吕某挣脱后还不死心,又继续尾随吕某乘坐公交车到新生社区公交站台,在该站台上,王某博还拥抱、威胁吕某,并对吕某有抚摸大腿、胸部等猥亵行为。被害人吕某剧烈反抗并对其大喊后,犯罪嫌疑人王某博才逃离现场。
王某博之所以如此大胆,是因为他这样做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据其供述称,自己曾在内地的动车上多次强行拥抱过女生,一共大约十多次,但一直没有受到过处理,因此胆子越来越大。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检察官郭姝娜解释批捕原因时表示,犯罪嫌疑人王某博在公共场合,为满足个人欲望,针对素不相识的女性,有强吻、拥抱等行为,犯罪对象中还有未成年女性,且属多次作案,性质比较恶劣、情节比较严重,考虑到其犯罪情节及社会危险性,经审查后,检察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该案为典型的公共场所性骚扰案件,而国内目前还没有类似的批捕先例,很多事主不报案,或最终以行政拘留、治安处罚为结果,被检察院定性为犯罪的,不仅在深圳近5年来是第一宗。办案检察官郭姝娜提醒广大市民,性骚扰不仅涉嫌违法,严重的还涉嫌犯罪,需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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