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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追加的罚款单
饶早耕
“对于此次违章作业,我们认罚,但李队长没有出面制止同样应该受到处罚,不然有失公允。”8月26日下午,重庆能源集团松藻公司运销部机修车间员工陈友、杨浩来到安监科,直言不讳向科长杨天成表达了心中的不满。
原来,当天下午2点40分左右,陈友、杨浩接到车间指令,金鸡岩煤仓工作人员安世明反映,在刚刚结束的装煤作业中,发现8号煤斗开闭速度较慢,影响正常的装煤作业。半小时后,他们来到煤仓问明故障缘由,判断为煤斗电机电流不足造成,只需对电机的电流调节器进行简单调整即可。
于是,为贪图一时之快,在没有佩戴保险绳的情况下,由陈友利用人梯攀到4米多高的煤斗电机处。5分钟左右,煤斗恢复了正常,陈友、杨浩返回车间交差。可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是,这一幕,却被安监科队长李刚“悄悄”看见。
两人回到车间不久,车间副段长王晓林便找上了他俩,传达安监科队长李刚下发每人罚款100元,安全绩效扣5分,停工学习一天的通知函,并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违章作业不仅对自己、对别人会造成伤害,也是对家庭、对企业不负责任的表现。”在王晓林的说服教育下,陈友、杨浩深刻认识到了违章可能会带来严重后果。同时,也在他们的心中留下了一个疑问:处理故障时,李刚既然发现了他们的违章作业,为何不立即出面制止?随后,陈友和杨浩来到安监科,向科长杨天成提出质疑。
杨天成经过对李刚的询问得知,李刚是因事路过煤仓,通过采光口看见了此次的违章作业。
“安监科的主要职责是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秩序,任何违章行为,我们既要敢抓敢管不留情面,又不能简单地以罚了事。”了解了事情经过,杨天成认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安监人员发现违章行为就应该立即出面制止,并当面指出,这样才有利于员工正确认识到自身错误,杜绝员工可能的狡辩抵赖和侥幸心理,达到警醒与教育的目的。
“有过错不可怕,只要能及时改正,可怕的是逃避责任担当的勇气。”杨天成对陈友、杨浩勇于承认自己的违章行为给予了肯定,并当场做出对李刚处罚100元的决定。他说,员工敢于揭发安监人员的不作为,不仅能对安全监管工作起到监督作用,还能对一些滥用职权者敲响警钟,让他们正确行使企业赋予的权力,提高工作效率。
“发现员工正在进行的违章作业,没有出面及时制止,这是我的失职,更是我的违章行为,我愿意接受处罚,并与你们一起停工学习一天。”经过了此事,李刚对自己的职责也有了一番新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