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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同工同酬”要彻底

发表于 2013-9-13 11:08:0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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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要彻底

文/胡云峰

   日前,针对“劳务派遣职工在企业大量存在,尤其是煤矿、冶金、建筑等艰苦行业中数量接近、甚至超过了正式职工”这一情况,人社部负责人明确表示:“劳务派遣职工同工同酬权利不包括福利和社保。”尽管此前人社部和总工会曾竭力争取,但终因其他部门和部分央企的强烈反对,最终一锤定音、尘埃落定。
   说起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的问题,劳务派遣工是一肚子苦水, 没有福利、社保的同工同酬岂不成了“空头支票”?而企业如果首肯完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也是步履维艰。一家央企集团算账称,其当年全行业利润是300多亿元,如把其劳务派遣职工都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保险和福利就会吃掉近260亿元,企业根本承担不起。
   那么,是劳务派遣工享受完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更合理?还是劳务派遣工仅适用当前给定的同工同酬更合理呢?笔者认为:“同工同酬”要彻底,企业不应以负担不起为借口,去剥夺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
   我们先来看看多数劳务派遣工从事的都是什么行业,煤炭、冶金、建筑,无一不是贴着艰苦标签且安全风险巨大的行业,从事这些高危行业,没有福利和社保,一旦出现安全问题,谁来保障他们今后的生活,难道又要把他们推向社会,博取大家的怜悯和同情心吗?
   之所以不给这些劳务派遣工社保和福利,于企业而言,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随时可以叫你走人,你不是认为委屈吗,你不是想争取同工同酬的权利吗,你本来就不属于我们企业,我随时能叫你走人!
   在此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工的用工权利无法保障,安全福利无法享受,与其他职工付出相同的努力甚至更多,也无法实现老有所养,而且极有可能在年老力衰、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的情况下遭遇被辞退的厄运,这一结果,不但会给劳务派遣工个人带来沉重负担,年深日久,也会给社会造成巨大压力,奉劝那些企业,不能只图眼前啊!
   由此,笔者在想,既然同工同酬,就要彻底,不能打着同工同酬的幌子瞒天过海、掩耳盗铃,否则,小病不医,总有病入膏肓的一天,到那时,回天乏术,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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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11:51:52 | 查看全部
胡老师的大作姗姗来迟啊,所谓好饭不怕晚,题目和内容都很给力,与众不同,好文一篇,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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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14:46:23 | 查看全部
政策很美好、现实很无奈,现在大多数企业的同工同酬都是打了折扣的同工同酬,甚至还有的企业把一些劳务工打上了钟点工的标签,以此用来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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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14:57:23 | 查看全部
不能打着同工同酬的幌子瞒天过海、掩耳盗铃,否则,小病不医,总有病入膏肓的一天,到那时,回天乏术,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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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3 15:39:08 | 查看全部

回 1楼(鲁宝林) 的帖子

感谢鲁老师捧场,向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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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3 15:40:14 | 查看全部

回 2楼(一碗清水) 的帖子

的确如此,感谢杨老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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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3 15:40:46 | 查看全部

回 3楼(邢承木) 的帖子

感谢邢老师光临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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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15:50:37 | 查看全部
欢迎胡云峰老师参加本期话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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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15:52:56 | 查看全部
其实很多时候企业都会偷换概念,按理说,劳务派遣还有第三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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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15:53:34 | 查看全部
企业在第三方聘人,可是是为本企业工作,这就有了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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