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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句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临时工与正式工刚肩膀一般齐,人社部负责人目前就明确表示:劳务派遣职工同工同酬权利不包括福利和社保,人社部和总工会曾希望包括,但因其他部门和部分央企的强烈反对,而定位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见过不讲理的,没见过这样不讲理的。一些部门和部分央企已经够垄断的了,现在在员工的同工同酬上“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这也太“垄断”了吧,只因为你是蝎子的粑粑——独(一)份(粪)才这样的理直气壮不讲公正公平吗?
曾几何时,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同酬写进法律,多少临时工欢欣鼓舞,举额相庆啊,可这写进法律的条文不足一个月,却让这人社部负责人的这个目前表示浇了一头凉水——从头凉到底了。当然了,人社部负责人也不是空穴来风,说的已经很明白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保险是原因的——其它部门和部分央企强烈反对。那么,这位负责人,你能不能透露一下,到底是哪些部门和央企公然反对?还不是企业为了员工们多干活少拿钱,从而以小的支出换取最大的利润,这本身没有错,但如果说只因为临时工也有了福利和社会保险就“吞噬”了企业的利润,我想,就是企业的管理者也不会相信。退一步说,临时工真的因为有了福利和社会保险对企业的利润留成有影响,那么就要加强企业管理者的能力,正式工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同样也吞噬着企业的利润,因而说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同福利和同社会保险待遇就能挤垮一个企业不能自圆其说。一个企业存在临时工,说明这个企业严重的生产人员不足,才另聘临时工,而临时工与正式工从事同样的劳动,才获得同样的报酬,那么一个企业因为有了临时工的劳动,解放了生产力,生产出了更多的产品,那么就是说也拓宽了企业的利润,而劳动报酬上同工同酬了,在福利和社会保险上还分临时工和正式公有违公平,这显然是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同工同酬。
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工资待遇有了法律的保障,但是在各种福利待遇上和社会保险上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是明显的“合法不合理”,表面是合法的,其实因为其不合理而不合法。现在一些用人单位聘用大量临时工,说明其劳动力不足,需要招更多的临时工来补充这些不足的劳动力,特别是在一些是煤矿、冶金、建筑等艰苦行业几乎是临时工在“支撑”天下,他们从事最苦最累最脏的活,虽然工资与正式工相同了,但福利及社会保险却没有,寒心的不只是这些临时工,也是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看来,临时工们要想完全和正式工一样完全享受真正意义上的同工同酬——也拥有自己的一份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