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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玉芳
有人说,只有推行带有福利和待遇的完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才算是绝对的公平。其实,所谓的绝对公平才是最大的不公平!世上也没有绝对公平,只有相对公平。完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之所以难以推行,也许就是违背了事物的规律。而我个人认为,不带福利的同工同酬才是相对的公平,反而还有点儿实现的可能性。
中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同工好确定,等量和等绩就不是那么好界定的了。如果再加上个不同地域就更麻烦了。人和人的想法也不一样,有的人就想多干多得,有的人天生追求完美,干就想干到最好。有的人,容易知足,宁可少拿点钱也不想那么累,差不多就好。本来人和人的能力也是有差别的,同岗也未必能同质同量。再者说很多工作是很难做到量化考核的。如果非要考核,就会有人情考核、面子考核、形式考核、主观考核等畸形考核,如果不能做到公平的量化考核,就会引发更大的不公平。
如果只要同工就能同酬,那和大锅饭有何区别?好制度不一定容易把员工的积极性全部激起来,但是,不好的制度却很容易让员工消沉。反正拿一样多的钱,大家都差不多,一起混呗。无法想象没有竞争力的企业是多么的可怕。
我们单位的三会上,一名外出劳务的员工代表强烈申请调回原单位。他说大部分劳务工都不想再给甲方干了,原因是,甲方实行了同岗同酬,新上班的和工作了30年的员工拿一样多的钱,老员工的心理失衡造成了找不到企业的归属感,感觉为了企业奉献了一辈子,老了就没用了。这样的同岗同酬使老员工的积极性严重受挫。
在资源一定的情况下,保护了弱者的利益,就要触犯强者的利益。工资总额一定的情况下,提高临时工的待遇就等于降低正式工的待遇,提高一线员工的收入高管就要降薪。提高新员工的待遇就等于降低老员工的待遇,难道这样就会觉得更公平吗?难道让一个孩子乐就一定用另一个孩子的哭来换取吗?为何不多花点心思捉摸一下如何合理整合资源,发挥不同人群的不同优势,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如果员工失去积极性,企业的活力从何而来?企业如何才能留住人才?留不住人才,还谈什么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没发展,还谈什么同工同酬,难道大家一起饿肚子?
完全意义的同工同酬,会让多少有权力的人钻空子,演绎更大的不公平。不同工同酬,也许你还有机会在舒服的企业工作,虽然赚的少点,如果真的同工同酬了,没有爹可拼的你在哪里恐怕连你自己都不知道。
完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完全丧失了按劳分配的本质。根本不是什么绝对的公平。
所谓的相对公平,是逐渐缩小两者的差距,是平衡两者的利益,而不是平均或者同化两者的利益。
完全意义的同工同酬,说到底,最终触犯的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所以实现的可能性很小。相反,不包括福利的同工同酬相当于缩小了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差距,双方都能凑合接受,如果通过绩效考核,有突出贡献的和浑水摸鱼的也可以互换角色,产生良性竞争,从而盘活企业,同步提高员工的待遇,方显合理。
至于有人说不同工同酬就等于不尊重,不平等,有点以偏概全了。不尊重临时工的现象应该是道德问题更突出,所以合理调配工资,缩小差距,也只能是体现尊重的一个方式而已。完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也不等同于绝对的尊重。如果能科学地按劳分配,凭能力吃饭,这才是相对公平。而强者不强势,弱者不自弃,互相尊重,互相借力,合理整合资源,确实有点儿完美,但值得呼吁和追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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