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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物资验收管理工作,强化物资现场验收过程控制,芦岭矿物管科结合实际,强化举措,切实把好矿井安全生产物资验收关。
完善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科领导为组长,班组长、计划员为成员的验收小组。一般物资的验收由验收小组组长指定验收成员与保管员共同验收,科领导随机参与验收工作。技术性能较强的物资、进口物资,验收主体由技术部门、使用单位会同物管科保管员、验收员共同验收。强化验收,严格程序。根据相关标准、制度规定,对出厂检验报告、质保书、合格证、“MA”标志证书、装箱单、磅码单、交货明细表等相关证件内在质量检验结果中的产品理化性和技术指标进行核对,并对产品的合格与否进行判定。核对验收依据和产品资证与到货实物是否相符,主要包括:核查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包装要求等是否与验收依据、产品资证的内容一致。坚守原则,明确标准。参与验收人员必须坚持“四不验收”原则,即计划不符不验收;手续不全不验收;质量不合格不验收;数量不符不验收。一般物资原则上当天验收完毕,如到货时间晚,双休日等特殊原因,三天内必须验收完毕。大综物资三至七天内验收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