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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以老养老”无法解决养老问题

发表于 2013-9-28 16:47:2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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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记者在采访清华大学教授杨燕绥时问到:如果说一个人50岁退休的话,65岁才领到养老金,这15年当中是怎样过渡的?杨燕绥:让他们从生产企业退出来,经过培训居家就近参加社会服务,50到65岁的男性去做一些养老院的园丁,园林义工,50-65岁的女的给老人做做饭,洗洗衣服,做点编织,多好!(新华网9月12日)
        笔者认为以上文章中的教授谈到的措施其实就是“以老养老”,这跟之前提到的“以房养老”等都是一种探索养老的一种方式和方法,不过,此法更像是那些坐在办公室里的人凭空想象出来的梦一样的东西,从根本上来讲是无法解决养老问题的。
        企业的员工辛辛苦苦工作了一辈子,盼望着退休后能够享享清福,这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尤其是从事重体力劳动的企业员工,很多人不到50岁身体就无法正常工作了,就如我们公路养护工,常年在戈壁滩上养路、施工,风吹日晒、劳动强度大暂且不说,而工作常年在野外,工作路线长,职工们早晨出工下午才能下班,一日三餐也无法正常做到,每年体检的时候,总有很多职工被检查出患有肠胃疾病,还有很多退休的职工还没有享几天清福,就被查出患有胃癌、喷门癌等。因此,我们这个行业被界定为三级重体力劳动行业,男职工50岁、女职工45岁就无法承受劳动压力,退休后还想着让儿女们好好伺候,国家大力倡导构建和谐社会,实行人性化管理就是要对职工给予更加温暖、更加体贴的关怀和爱护,若让他们退休后再做义工,那就等于要了他们的半条命!
        50岁正是人生中最艰难的时期,上有老、下有小,生活中处处需要物质支撑,此时要他们退休当然是好事情,可是不发养老金就不是好事情了,因为此时退休就相当于失业了,他们是必须要谋生的,因此会引发一系列诸如就业、安全乃至生存等新的社会问题,这与国家一直以来积极倡导的营造和谐社会环境的要求相违背,如何能够实施呢?
        在人口老龄化浪潮来袭之时,我们国家面临的养老问题非常严峻,这个问题是无法回避的,国家要解决养老问题,一定要注重“顶层设计”,从养老保障模式本身的根本性问题入手,在新一轮改革攻坚中,根据新的发展形势做出新的调整,积极做好调整二次分配的利益格局,依靠国有资产的划转和返还以及全员缴纳养老金等方式来填补养老金的历史欠账,同时加强对社保基金的运营效率,缓解社保基金的收支压力!
        但是,国家在解决养老政策的出台前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因为一项政策的出台而伤害到广大员工的利益,而企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员工等也有责任和义务积极足额缴纳养老金,为解决养老问题群策群力!(蒲永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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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8 16:48:43 | 查看全部
以老养老,实不可取!

学习蒲老师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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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8 16:56:12 | 查看全部

回 1楼(胡云峰) 的帖子

感谢胡老师前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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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8 16:56:27 | 查看全部
哈哈,终于看到蒲老师的大作了,真高兴。老师能以自己单位的实例论述,很有说服力。又是一篇美文呀,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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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8 16:56:32 | 查看全部

回 3楼(邢承木) 的帖子

感谢邢老师前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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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8 16:58:25 | 查看全部
此法更像是那些坐在办公室里的人凭空想象出来的梦一样的东西,从根本上来讲是无法解决养老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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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8 17:15:39 | 查看全部

回 3楼(鲁宝林) 的帖子

感谢鲁老师前来指导,向您学习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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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8 18:34:49 | 查看全部
欢迎蒲老师参加本期事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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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8 18:37:35 | 查看全部
目前很多企业的员工从事的是高危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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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8 18:38:16 | 查看全部
他们把大好年华给了企业,然后企业让他们50时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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