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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记者在采访清华大学教授杨燕绥时问到:如果说一个人50岁退休的话,65岁才领到养老金,这15年当中是怎样过渡的?杨燕绥:让他们从生产企业退出来,经过培训居家就近参加社会服务,50到65岁的男性去做一些养老院的园丁,园林义工,50-65岁的女的给老人做做饭,洗洗衣服,做点编织,多好!(新华网9月12日)
杨燕绥教授是浪漫的。既然是退休了,做些退休的事情当然是浪漫的。都退休了,还能做些养老院的园丁,园林义工。换做我,乐意做,但是,不给退休金,让我去做,显然是不可以的。靠那点退休金做为生活费的人来说,吃都吃不饱,不仅做不了义工,而且还会成为别人服务的对象。
退休后15年去做义工,等同于自己没有退休。退休后,就必须给予退休金,只有领了退休金后,才能享受生活。闲暇之余,做做义工,服务他人真的是一种奉献。杨教授的浪漫之说,或许只有杨教授本人可以去加以实现。自己的价值取向不能成为公众的价值取向。即使要成为公众取向,也要是普遍认同,并确实可以操作,不与当今法律相违背的。到了退休年龄,领取退休金是法律规定的。
本人理解杨教授的用心良苦,面对巨额的退休养老金的支付,体谅国家财政支出之难,然而,身处教授位置,却不理解普通民众之难,把本来就需要政府购买的公益岗位,由已经退休的人员再来侵占,还有多少人面临失业的危机,生计的艰难。即便是普通民众退休后,还要面临子女的抚养、扶助的担子,没有退休金,子女又要承担老人们的基本生活费用,而这时的基本费用,是做义工不可能获取的。因此,15年的义工不符合社会现实,不符合国情、社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