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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扣“如厕费”没有科学依据(原创)

发表于 2013-10-3 09:36:2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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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如厕费”没有科学依据(原创)




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的源记印刷厂员工上厕所竟然要扣工资,工厂根据员工上厕所次数、时长等扣款,有专人进行统计。近日,该厂有工人向媒体投诉厂方的“奇葩”规定,并出示了“如厕/厕纸扣款6.35元”的工资条。该厂人事部胡姓经理前日下午回应称,所扣款项为奖金,目的只是为了减少员工离岗时间。(924《深圳晚报》)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企业必须有企业的规章制度,这一点无可厚非。如果企业没有规章制度,那么就会一盘散沙,企业要想完成任务也是不可能的。很显然,企业只有严明劳动纪律,才能确保企业生产运转正常,才能产出效益。



然而,读罢《深圳晚报》刊登的上班被扣“如厕费”这一消息后,让人有些模糊,不知所以然。该公司的做法没有科学依据,是对员工缺乏足够的尊重。我不可否认有员工“懒驴上磨屎尿多”的现象,但也不能不理“管天管地、管不住拉屎放屁”的一说。



有员工以“如厕”为由,偷懒、耍滑、消极怠工“懒驴上磨屎尿多”等现象,作为企业管理者,应查清楚事实真相再对员工进行处罚,而不是作为一项硬性制度。对上班员工扣“如厕费”,有点“驴唇不对马嘴”,正如有网友说的“不着调”。试问一下,谁人不“如厕”?如果企业的管理者“如厕”也扣工资,那么该不该呢?



“懒驴上磨屎尿多”的现象,毕竟是个别现象。如果多了,就要问问该企业对员工劳动权利是不是充分尊重?现代化的企业管理要把企业的规章制度与人性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样企业才能形成凝聚力,才会有员工不以“如厕”为由消极怠工,也不会出现“懒驴上磨屎尿多”的现象。企业的一项制度得不到多数员工的理解与支持,再严明的纪律也是“无效”的。

企业严格的管理制度必须充分他人的人权和提高企业效益而实施的。企业以单方面的理由扣员工“如厕费”的工资过于牵强,证据不足。比如,有员工腹泻“如厕”,甚至于一天要跑几次,如果被扣除了工资,那么这个理找谁说去。扣“如厕”费不能不分青红皂白。





有史为证,我国历史曾经发生过的第一次农民大起义。陈胜与吴广当时与起义农民一道赶往修长城的途中,由于遇到下雨道路行走艰难,延误了工期。按照当朝的律法规定,迟到就要被杀头。为此,陈胜、吴广见无活路可走,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揭竿而起。笔者举这个例子所说明的是,严格的管理需要人性化,需要的是员工的服从,而不是对立。



即便有员工不再“如厕”上消极怠工,那么就会在其它方面“磨洋工”。



分析论之,企业对上班员工扣“如厕”费,不是该不该的问题,而应当“酌情处理”,内外有别。不能搞“一刀切”,切莫因不科学的规章制度而伤害员工的情感,挫伤了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好的管理制度是双方共同遵守的,才是好的制度,相反就应当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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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 09:51:37 | 查看全部
企业的一项制度得不到多数员工的理解与支持,再严明的纪律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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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 10:06:17 | 查看全部
分析得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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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 16:47:09 | 查看全部
欢迎沈老师参加本期事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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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 16:48:46 | 查看全部
还是没有写自己的之前,尽量不读老师们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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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 16:49:00 | 查看全部
以免被老师们的观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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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 16:49:15 | 查看全部
但是支持还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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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 17:24:23 | 查看全部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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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 19:17:42 | 查看全部
收取如厕费确实没有科学根据,学习沈老师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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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4 17:24:02 | 查看全部
学习阿宏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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