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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的源记印刷厂员工上厕所竟然要扣工资,工厂根据员工上厕所次数、时长等扣款,有专人进行统计。近日,该厂有工人向媒体投诉厂方的“奇葩”规定,并出示了“如厕/厕纸扣款6.35元”的工资条。该厂人事部胡姓经理前日下午回应称,所扣款项为奖金,目的只是为了减少员工离岗时间。(9月24日《深圳晚报》)
如同企业员工迟到、怠工等扣工资的形式一样、以上报道中所提到的“如厕费”实际上是一种“以罚代管”的做法, 只不过后者的做法更缺乏人情味和科学性!
罚款本身是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做法,是想要通过罚款这种方式达到阻止员工的某种不符合企业运行规则的做法。细数一下,我们的罚款真是很多,违法劳动纪律要罚款,违反规章制度要罚款,超生了要罚款,违章了更要罚款,尤其在交通运行方面罚单更是“逢违必开”,以上的这些个罚款,都是人们违法了一定的规则才进行惩罚的,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阻止再犯”的作用,但从根本上来讲,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尤其是“如厕费”这样的罚款就更显得不合理了,人生两张口,吃喝拉撒是常理,找到那一条也无法对照!
罚款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罚的合不合理是一个方面,罚款的多少更不可忽视,罚款合理的话,人们是会接受的,比如不小心违反交规,机驾人员一定会赶紧奉上罚金,但是从心底里来讲还是不情愿的;如果罚的不合理,很容易引起人们的逆反情绪,“如厕费”就是典型例子。制定罚款数额的多少也不容忽视,罚多了人会无法接受,罚少了不起作用适得其反,笔者单位在绩效工资的执行中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譬如,班组员工迟到一次罚款2元,员工感觉不到疼痒,也不在乎,班组经过开会,又规定为迟到一次罚款10元,作用又稍微大了一点。此等事例应该很多,再不一一列举。
企业管理员工是无可厚非的,在管理的过程中才能够更好地使员工在遵循企业规则的轨道上正常前行,而管理的方式方法纵然千差万别、形式迥异,但总离不开两个字——科学!
管理必须严格但不能“硬”管。首先,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应该具有可操作性,无论是精细化管理还是规范化管理,都必须符合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其次,制定制度前必须要全面详细了解员工情况,尤其是牵扯到员工个人利益方面的问题,一定要取得大部分人的同意后通过职代会或者职工大会等形式一致通过后才可执行,具体可从效率、质量、安全等综合方面来考核员工;第三,世界上没有一尘不变的东西,所以,企业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要根据变化情况不断地完善和修改,使制度真正为企业服务、为员工服务。
管理还应该更具有“人情味”而不是“罚味”。上文中我已经提到,无论哪种罚款,人们都不会心甘情况地去接受,那么在执行时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了,“如厕费”就是如此,企业不妨对那些经常上厕所的员工沟通下,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其经常性去厕所,如果是故意偷机抹滑,就要严格处罚,还要做好思想工作,不热爱岗位的就走人,如果真是员工身体的原因,就要特事特办了,要知道企业的一点温暖就会点燃员工的整个心!
企业管理是一门大学问,而“如厕费”只是折射了其管理过程中的一个小问题,虽然“以罚代管”处处都可见,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企业要加强对员工思想上的管理,逐步用“用心管人”替代“罚钱”管人,使企业的管理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执行性!(蒲永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