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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芦岭矿创新八种能力提升安全监督效果 今年以来,淮北芦岭矿着力提升安全监督管理的八种能力,以外力促内力,以监管促自治,推动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开展蹲点式监督检查,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矿推行“区域承包制”,让副总以上领导干部深入承包区域,实施生产过程的全程蹲点监督检查。了解实际状况,解决实际问题,弥补常规监督管理不足。
二是开展解剖式监督检查,提升洞察隐性问题的能力。矿定期选择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相对薄弱的采区,集中力量按专业对生产系统和环节,逐一进行分析、解剖,找出隐性的问题及原因,加以整改落实。
三是开展交流式监督检查,提升示范处理问题的能力。矿经常组织安全管理水平较差区队的安全管理人员到安全管理先进区队开展“交流监督检查”活动,提高示范监督效果。
四是开展互动式监督检查,提升宏观解决问题的能力。矿积极推广先进区队在安全管理中的做法和经验,带领其他区队管理人员深入现场开安全办公会、现场会、座谈会、研讨会,相互学习交流经验。
五是开展跟踪式监督检查,提升处理突出问题的能力。矿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安、技、调管理人员实施全程跟踪监督落实,直到隐患彻底消除。
六是开展动态式监督检查,提升闭环处理问题的能力。矿大力开展“查后查”和“回头查”,要求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时,首先要听取被监督单位对上次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然后现场核查,实现安全监管有效闭环。
七是开展专家式监督检查,提升利用技术处理问题的能力。矿定期组织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型管理人员对重点采区开展联合安全监督检查,同时对安全生产中遇到的深层次问题或矛盾,适时设立研究课题,进行专题论证,破解解决安全难题。
八是开展三项式监督检查,提升分类处理问题的能力。矿定期对所有系统进行安全评估,解决不同时期、不同时段系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过提升八种安全监督管理能力,该矿目前已顺利实现了安全生产一周年,正向安全年目标迈进。
(娄本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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