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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如何休,事前应征求民意
笔者以为,2007年出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第513号令),中的法定假日有关规定不宜更改,频繁的更改不仅有失严肃性,而且不利于传统节日文化的传承。在我看来,需要改革的是有关部门命令式的调休做法。
无论是从有了第一个十一黄金周的1999年,还是2008年取消五一黄金周,并把端午节、中秋节定为法定节假日,每年的放假时间似乎都是在每年岁尾,全国假日办向社会公布来年放假安排,然后在每个节日到来之前例行公事地向各地下发假日安排、调休办法等通知。可是这种没有经过征求民意的调借双休日,形成2个7天“长假”和5个3天“小长假”的方式由于缺乏民意基础,导致人性化不足。就拿今年十一黄金周放假来说,9月28日(周六)休息,9月29日(周日)、30日(周一)上班,10月1日至7日休息,10月12日(周六)上班,10月13日(周日)休息。挪了2个周末的假期,把几个星期弄得七零八落,打乱了人们的生物钟。有关部门这样调休的理由可能是,十一黄金周就应从十一那天开始放假。其实,如果打破这种固化的思维模式,调休安全可以更轻松些,如今年十一黄金周从,9月28日(周六)开始放假,一直放到10月4日(周五),然后10月5(周六)至10月11日(周五)连上七天班,这样更方便公民的节日安排。
再如去年十一黄金周放假安排为,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共8天,其中9月30日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5日为调休,而10月6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日)公休。在我看来,其不合理的地方在于,首先放假第一天就是中秋节,对于一些渴望团圆而又离家较远的人有些可望而不可及。诚然,团圆不一定非要在中秋节不可,可是中秋节是我国传统的节日之一,是个表示团圆、充满了浓浓亲情的节日,团圆就意味着亲人“不疏离”、“不掉队”。节后的团圆再热闹、再温馨也失去了过节的氛围,寡淡了节日的滋味。因此放假时间适当提前一些,才能体现了人性化关怀。
因此,放假如何调休不能一个通知了事,时下网络的普及,有关部门应在放假前通过电话、网络等调查手段,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调查到真实的民意,使制定的调休方案更加科学、合理、人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