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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深圳10月22日电记者游春亮通讯员钟超深圳湾海关近日查获了一名旅客非法携带海柳入境案,查获海柳25千克。海关提醒,境外旅游时,请注意不要购买受国际公约保护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10月9日,从印度尼西亚归来的旅客伊某乘坐两地牌小客车从深圳湾口岸入境,海关关员查验时发现其携带有一个很大的尼龙编织袋,打开一看竟是满满一大袋黑色和褐色的“树枝”,共计25千克。根据以往经验,海关关员意识到这些看似普通的“树枝”极有可能是某种濒危珊瑚,并予以暂扣处理。10月21日,经相关部门初步鉴定,这些“树枝”为海柳,又名黑角珊瑚,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中应管制交易以避免影响其延续的物种。
据了解,这是深圳湾海关今年查获的最大宗携带受公约保护的珊瑚进境案件。海柳用途较广,可用来制作成手镯、茶杯、佛珠等工艺品,尤其以海柳烟斗、烟嘴出名,部分精致的海柳烟斗甚至高达上万元。由于连年的过度采集,海柳数量越来越少,但这也导致其价值越来越高。我国早在1981年就已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各缔约国家和公民都应是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者。旅客在未取得相应进出口证明文件情况下,禁止携带或邮寄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海关提醒广大旅客,进出境前可通过海关12360服务热线或者网站事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出游,不购买、不帮带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来源:新华报业网 |